09
2020-02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疾病救治与安全助产工作的通知》解读
孕产妇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易感人群。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切实保障母婴安全,就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疾病救治与安全助产工作印发通知。通知就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安全管理提出如下要求。一是积极指导孕产妇做好防护和孕产期保健。各地助产机构应当加强院感防控,加强对孕产妇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指导孕产妇合理安排产检时间,及时前往医疗机构住院分娩。二是严格做好发热孕产妇就诊管理。各地应当在有条件的助产机构设置发热门诊,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机构名单。助产机构应当建立预检分诊制度,发热门诊应当对发热孕产妇进行排查。对于疑似或确诊孕产妇,按照规定尽快转诊至定点医院。严禁让疑似或确诊孕产妇自行转诊。助产机构应当落实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三是切实保障疑似和确诊孕产妇产检和安全助产服务。各地应当根据本辖区孕产妇数量、助产技术服务资源,指定一批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助产机构作为孕产妇定点医院,优先保障疑似和确诊孕产妇的收治。孕产妇定点医院要切实为疑似和确诊孕产妇提供产检和安全助产服务。机构名单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地应当做好辖区内危重感染孕产妇救治工作。四是加强疑似和感染孕产妇产时管理和新生儿救治。对于疑似或确诊感染产妇分娩,要加强产儿科合作。对于疑似或确诊感染产妇分娩的新生儿,经新生儿科评估后做好分类管理,对于出现重症临床表现的,应当及时转入新生儿救治能力强的定点医院。另外,通知还要求各地提高政治站位,坚守母婴安全底线,细化实化工作方案,确保医疗资源到位。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保障助产机构、定点机构、危急重症救治中心之间流程畅通、信息联通、转运有序。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充分履行职责,做好宣传教育、信息报告、技术支持、统筹协调和辖区管理等工作。
09
2020-02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暂命名事宜的通知
国卫医函〔2020〕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成员:现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暂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英文名称为“NovelCoronavirusPneumonia",简称“NCP"。国家卫生健康委2020年2月7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09
2020-02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 修正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根据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救治专家组建议,经研究,我们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中利巴韦林的用法用量进行了修正。现将修正后的诊疗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附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修正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2020年2月8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附件下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修正版)
09
2020-02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 修正版)解读
经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救治专家组充分讨论,考虑到大剂量利巴韦林的安全性,将其使用剂量调整为:成人,500mg/次,每日2至3次静脉输注。
08
2020-02
关于全力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的通知
肺炎机制发〔2020〕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医务工作者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牢记“一切为了人民健康"的初心使命,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舍小家,为大家,不顾个人安危,生动诠释了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1月25日和2月3日两次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都对关心关怀奋战在一线的医务人员作出重要指示。当前,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期,坚守一线的医务人员及其家属在家庭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采取强有力措施,及时有效为一线医务人员解除后顾之忧,为打赢疫情阻击战提供坚强保证。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做好保障:一、生活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发动志愿者或安排专门人员,对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展开慰问,定期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建立台账,积极协调解决,要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必要的隔离场所,确保医务人员充分的睡眠和饮食。对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用品要保证供给。二、心理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8号),将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作为重点心理干预人群,主动关心,通过不同形式进行谈心疏导,减少他们的心理焦虑,给予积极的精神关怀。三、人文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为一线医务人员和家属建立沟通联络渠道,让一线医务人员和家属互相支持鼓励,构筑战胜病毒的信心决心。尽量不安排双职工的医务工作者同时到一线工作,特别是家有老人和孩子需要照顾的医务人员,要尽可能使其兼顾家庭。要安排志愿者或专门人员对有家庭困难的一线医务人员家属进行对口帮助。四、安全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做好对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口罩等防护用品的配给。对有交通困难的医护人员及其家属提供必要帮助。对发现有歧视孤立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行为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给予相应处理处罚。五、其他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参与防治工作医务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落实加班费、误餐补助等福利措施。加大典型人物、事迹的发掘和宣传力度,及时表扬表彰,弘扬正气,传播正能量,增强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荣誉感。各级党委政府要组建专人专班,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落实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当好他们的贴心人和主心骨,采取务实、贴心、到位的举措,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做好他们的坚强后盾。建立台账和相关落实情况要及时报送联防联控机制。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代章)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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