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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
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现场消毒技术指南(试行)
消毒是切断传播途径的重要措施,对受到病原体污染的医疗器械和用品、织物、环境物体表面和空气等开展严格的消毒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控制的关键措施之一。为规范做好消毒工作,制定本技术指南。一、消毒原则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时,省、市、县疾控中心应组织开展对病例污染或可能污染的区域进行消毒处理,对医疗机构的消毒隔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终末消毒应在省、市、县疾控中心的指导下,由掌握有关消毒知识的人员及时进行消毒处理。消毒人员开展消毒前应接受消毒培训。(二)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确定现场消毒的范围、对象和时限。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住过的场所,如家庭、医疗机构隔离病房、转运工具等应进行随时消毒,在病例出院或死亡后,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阴转后均应进行终末消毒。(三)在进行清洁和消毒时应穿戴推荐的个人防护用品。在处置可能产生喷溅的液体废物时应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或更高级别全面具或带电动送风过滤式呼吸器等进行面部防护。(四)使用的消毒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卫生健康部门管理要求。(五)为保证消毒效果,接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采取消毒措施。(六)患者使用的诊疗和个人用品应专用。患者所有接触使用的物品、血液、体液、分泌物和排泄物及可能污染的环境物体表面、织物、空调系统、空气等应进行严格的消毒处理。(七)防止过渡消毒。不必要对室外环境(包括空气)开展大面积消毒。室外地面、交通工具外部不需要进行消毒。(八)有人条件下,不建议喷洒消毒。二、消毒场所与措施(一)病家消毒密切接触者观察期间,对接触者居住生活的环境及使用、接触的物品进行日常清洁。在观察期间患者出现症状入院后,应及时做好病家的终末消毒。病家终末消毒的对象包括:住室地面、墙壁,桌、椅等家具表面,门把手,患者餐饮具、衣服、被褥等生活用品,垃圾、卫生间(厕所)和化粪池等。(二)留验站(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消毒1.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min。室内环境、物体表面采用有效氯10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喷洒或擦拭消毒,每天1~2次。2.应当具有独立化粪池。污水在进入市政排水管网前,进行消毒处理,定期投放含氯消毒剂,消毒1.5小时后,总余氯量≥10mg/L。消毒后污水应当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如无独立化粪池,则用专门容器收集排泄物,消毒处理后再排放,消毒方式参照《疫源地消毒总则》(GB19193-2015)。(三)公共场所和机构消毒发生疫情的公共场所和托幼机构、学校等机构,在病人转移后,应加强通风,并做好终末消毒,消毒对象主要为公众经常接触的物品和部位,包括:水龙头、门把手、电梯按钮、扶手等场所内的各种物品表面,垃圾、卫生间(厕所)和化粪池等。(四)交通运输工具消毒在行进过程中的交通工具上发现疑似病例时,应迅速采取隔离措施,将患者转移到机舱或车厢后部,其他乘客应距其3排座椅的距离。患者、与其接触的乘务人员和乘客应立即带上口罩,乘务人员和乘客与患者接触后应立即进行手卫生。患者所使用过的物品应单独存放,最好使用单独的卫生间。患者离开后应对交通运输工具进行终末消毒,消毒对象包括:舱室内壁、座椅、卧铺、桌面等物体表面,空调系统,餐饮具,患者所用寝(卧)具等纺织品,患者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及场所、火车和飞机的卫生间。转运患者的车辆和物品转运结束后应对受到污染的物品、设备和车辆进行彻底的消毒。(五)医疗机构消毒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感染科门诊、留观病房和隔离病房应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做好日常清洁消毒工作。医疗机构在患者入院期间隔离病房应做好随时消毒。在患者转运、康复或死亡后应对患者所在场所环境、物体表面、窗帘等织物、墙面地面、空气等进行彻底的终末消毒。对诊疗救治过程中患者所在场所的环境应加强消毒。对患者的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应严格消毒。三、选择消毒方法消毒工作应该由进行过培训有现场消毒经验的人员进行。消毒人员应掌握消毒剂的配制方法和消毒器械的操作方法,针对不同的消毒对象采取相应的消毒方法。四、常见污染对象消毒方法(一)诊疗用品患者使用的诊疗用品应专用。一次性用品应放入防刺穿的双层医疗废物袋内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重复使用的用品使用后应及时按照消毒-清洁-消毒/灭菌进行消毒或灭菌处理。一般重复使用的诊疗用品采用有效氯10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消毒,接触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重复使用的诊疗用品采用有效氯100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消毒。(二)空气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min。病家、公共场所、学校、交通工具等以自然通风为主,有条件的可釆用排风扇等机械通风措施。医疗机构应加强通风,可采取通风(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也可采用循环风式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无人条件下可用紫外线杀菌灯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用紫外线消毒时,可适当延长照射时间到1小时以上。确需进行空气消毒的,在无人条件下,可采用0.5%过氧乙酸、3%过氧化氢或500mg/L二氧化氯等消毒剂,采用超低容量喷雾法进行消毒。作用1小时,人进入前应先开门窗通风。(三)地面、墙壁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完全清除污染物再消毒。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可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500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擦拭或喷洒消毒。地面消毒先由外向内喷洒一次,喷药量为100mL/m2~300mL/m2,待室内消毒完毕后,再由内向外重复喷洒一次。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四)物体表面诊疗设施设备表面以及床围栏、床头柜、家具、门把手、家居用品表面等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完全清除污染物再消毒。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可用有效氯1000mg/L含氯消毒液或500mg/L二氧化氯进行擦洗、喷洒或浸泡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min。(五)衣服、被褥等纺织品在收集时应避免产生气溶胶,建议均按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理。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时,若需重复使用,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按常规清洗;或采用水溶性包装袋盛装后直接投入洗衣机中,同时进行洗涤消毒30分钟,并保持500mg/L的有效氯含量;贵重衣物可选用环氧乙烷方法进行消毒处理。(六)病人排泄物、分泌物和呕吐物患者的排泄物、呕吐物等最好用固定容器盛放。稀薄的排泄物、呕吐物,每2000mL可加漂白粉50g或含有效氯20000mg/L消毒剂溶液2000mL,搅匀放置2h。粘稠的排泄物、呕吐物,含有效氯50000mg/L消毒剂溶液2份加于1份排泄物或呕吐物中,混匀后,作用2h。盛排泄物或呕吐物的容器可用含有效氯1000mg/L消毒剂溶液浸泡30min,浸泡时,消毒液要漫过容器。被排泄物、呕吐物等污染的地面,用带消毒剂的干巾或漂白粉或生石灰覆盖,作用60min后清理。(七)餐(饮)具首选煮沸消毒30min,也可用有效氯5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30min后,再用清水洗净。浸泡时,消毒液要漫过容器。(八)手卫生所有人员日常工作中均应加强手卫生措施,可选用有效的含醇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手消毒。在下列情形下应经常进行手卫生:①在接触患者前后;②接触潜在的感染性物品;③在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前和脱掉包括手套在内的个人防护用品时。医疗卫生机构应提供便捷的手卫生设施或用品。手卫生包括用洗手液及流动水进行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当手上有可见的污染时,应使用皂液洗手而不是单纯快速手消毒。未戴手套严禁接触患者或患者的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和呕吐物及其污染物品。(九)运输和转运工具车、船内表面和空间可用有效氯10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或500mg/L二氧化氯进行擦洗或喷洒消毒,作用30min后清水擦拭干净。(十)患者生活垃圾患者生活垃圾按医疗废物处置。(十一)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的处置应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封装后按照常规处置流程进行处置。(十二)尸体处理患者死亡后,要尽量减少尸体移动和搬运,应由经培训的工作人员在严密防护下及时进行处理。用3000mg/L~5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0.5%过氧乙酸棉球或纱布填塞病人口、鼻、耳、肛门、气管切开处等所有开放通道或创口;用浸有消毒液的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防渗透的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十三)空调系统建筑物内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应立即关闭空调通风系统,在采取有效的清洗消毒措施后方可重新运行。过滤器、过滤网应先消毒再更换。消毒方法可用有效氯含量为2000mg/L的消毒溶液喷洒至湿润,作用30分钟。过滤器、过滤网拆下后应再次喷洒消毒,然后焚烧。所有供风设备和送风管路用有效氯含量为1000mg/L-2000mg/L的消毒溶液喷雾或擦拭消毒。(图为含氯消毒剂溶液配制速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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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预防性消毒技术指南(试行)
为做好我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的消毒工作,指导各级开展预防性消毒措施,制定本技术指南。一、消毒原则(一)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措施应以清洁为主,应保持空气流通,内、外环境定时进行清洁卫生,及时清理垃圾。(二)公众接触频率高的物体表面和重点部位,以及人员活动频繁的室内地面可进行预防性消毒。(三)使用的消毒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卫生健康部门管理要求。(四)防止过渡消毒。不必要对室外环境(包括空气)开展大面积消毒。室外地面、交通工具外部不需要进行消毒。(五)有人条件下,不建议喷洒消毒。二、不同场所清洁消毒措施(一)公共场所1.影院、KTV、网吧、体育馆、展览馆、博物馆、公园、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应注意加强通风,保持公共场所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2.使用空调系统的场所,应保证空调系统运转正常,定期清洗消毒空调滤网。空调滤网每周清洁消毒一次,可浸泡于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中30min后,用清水冲净晾干后使用。3.搞好环境卫生,保持公共场所内外整洁。4.公共物品、电梯按钮、自动扶梯扶手、门把手等公共高频接触物品或部位,以及卫生间要定期清洗或消毒。可采用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进行擦拭或喷洒消毒。(二)公共交通工具1.加强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2.日常情况下,应保持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环境整洁卫生。3.公众接触频率高的物品表面和重点部位,做好日常清洁和预防性消毒措施。火车、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运行结束后,可对内部物体表面(如车身内壁、地面、座椅、桌面、吊环、车内扶手、司机方向盘等),采用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座椅套等纺织物应保持清洁,并定期洗涤、消毒处理。4.高铁、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应对初效滤网至少每周清洁消毒一次,可浸泡于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中30min后,用清水冲净晾干后使用。5.定期对站台、站厅、候车(机)厅的栏杆、门把手、电梯按键、楼梯扶手、座椅表面、扶手等人员经常接触的部位和室内地面进行清洁消毒。可采用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三)办公场所1.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应加强室内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2.使用空调系统的单位,要定期对空调滤网清洗消毒,可浸泡于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中30min后,用清水冲净晾干后使用。3.保持良好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垃圾。4.定期对门把手、开关、电梯按键、楼梯扶手、桌椅表面、扶手等人员经常接触的部位,以及卫生间进行清洁消毒。可采用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5.对职工食堂、厨房的餐饮具、厨具等进行预防性消毒。餐饮具可用煮沸、蒸汽、紫外线消毒柜或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消毒。(四)社区和小区1.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经常开窗通风,每天不少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2.加强家庭、小区、社区的日常清洁卫生。3.定期对门把手、开关、电梯按键、楼梯扶手等居民经常接触的部位、地面等进行清洁消毒。可用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对公共厕所(卫生间)可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喷洒消毒。4.社区、小区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五)商场(店)、超市1.商场(店)、超市应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2.保持商场(店)、超市内环境整洁卫生。3.运行中的厢式电梯应保证其换气扇运转正常。电梯内地面、墙壁应保持清洁,受到污染时需进行消毒。电梯按钮、自动扶梯、扶手、收银台面等经常接触部位可采用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75%的酒精进行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以上。4.对人员经常触摸的部位(如购物篮、购物车、临时物品存储柜等)用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75%的酒精进行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以上。每天1~2次。5.对公共厕所(卫生间)可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喷洒消毒。(六)农贸市场1.农贸市场应加强通风换气,必要时采用机械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2.保持市场内环境整洁卫生。做好摊位周边卫生,清洗台面、地面、下水沟渠和店面周边地面,清除卫生死角。3.定期对下水道、店面周边地面、台面、器具、砧板等进行清洁消毒,可用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消毒。4.定期对公共厕所进行消毒。喷洒重点:厕所门把手、地面、蹲坑、墙面等,可用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消毒,将表面喷湿。消毒液配制方法:6公斤水中加入20g消毒粉(有效氯含量30%)搅拌均匀即可使用。(七)餐饮服务单位1.饭店、餐厅、餐馆、酒吧等餐饮服务单位应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就餐场所室内空气流通。2.保持饭店、餐厅等餐饮服务单位各类环境整洁卫生。3.对接触较多的桌面、门把手、水龙头、收银台等公用物品和部位要加强清洗和消毒。用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75%的酒精进行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以上。对卫生间可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喷洒消毒。4.使用空调系统的单位,要定期对空调滤网清洗消毒,可浸泡于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中30min后,用清水冲净晾干后使用。5.对厨房餐厅的餐饮具、厨具等进行预防性消毒。餐饮具可用煮沸、蒸汽、紫外线消毒柜或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消毒,每天至少1次。(八)宾馆、酒店、招待所等1.宾馆、酒店、招待所、民宿、客栈等应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2.保持宾馆、酒店、招待所等客房、大厅等各类环境整洁卫生。3.使用空调系统的场所,要定期对空调滤网清洗消毒,可浸泡于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中30min后,用清水冲净晾干后使用。4.客人退房后应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公共用品用具严格执行一客一换一消毒,同时对室内地面、墙壁、卫生间、公共用品用具等用有效氯500mg/L消毒液喷洒消毒。5.对床单、被罩、浴巾、毛巾、马桶、浴缸等设施进行预防性消毒。床上卧具和毛巾应进行高温洗涤。洗脸池、浴缸、坐垫可用有效氯500mg/L消毒液擦拭,保持30分钟。每天至少1次。(九)幼儿园、托儿所1.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2.教室(活动室)表面,包括墙面、地面以及器物和家具表面,每天进行湿式清洁,室内地面采用湿式清扫法。3.饭桌每次在开饭前,用25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待干后使用。4.教室(活动室)门窗、地面、桌椅、围栏和家具的表面,可用250~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或喷洒消毒,作用30min后用清水洗净。对公共厕所(卫生间)可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喷洒消毒。5.玩具和大型玩乐器械的表面应定期用清水清洗,可以使用洗涤剂或抗菌清洁剂与温水清洗,以加强污垢的去除效果,有缝隙的玩具还可用刷子刷洗。6.耐热的玩具等可用煮沸法消毒15~30min,不耐热的可用500mg/L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等消毒剂浸泡30min处理。7.搞好食堂安全卫生,工作时戴口罩,穿工作衣,并做好个人卫生。烹调用具、餐饮具和食品柜等每次使用后应进行彻底清洗、消毒。烹调用具、餐饮具可用煮沸、蒸汽、紫外线消毒柜或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消毒,每天至少1次。(九)学校1.加强教室、办公室和室内活动场所等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2.做好学校室内外的环境卫生。教室、办公室和其他室内活动场所每天进行湿性清洁。3.对教室、办公室和其他活动场所的桌椅、餐桌、家具、教具等易接触或污染的物体表面,可用250~5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或喷洒消毒,作用30min后用清水洗净。对教室、办公室和其他活动场所的地面可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湿拖。对公共厕所(卫生间)可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喷洒消毒。4.搞好食堂安全卫生,工作时戴口罩,穿工作衣,并做好个人卫生。烹调用具、餐饮具和食品柜等每次使用后应进行彻底清洗、消毒。烹调用具、餐饮具可用煮沸、蒸汽、紫外线消毒柜或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消毒,每天至少1次。(十)普通家庭应做好以下清洁消毒措施。1.预防性措施应以清洁为主,一般不需要消毒。2.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在家里,每天尽量开窗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可用排风扇等机械通风。3.勤洗手。洗手是预防疾病传播的重要手段。用洗手液和流动水洗手。手部有污染要尽快洗手。外出回家后,应及时用洗手液和流动水洗手,或用含醇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4.一般情况下,没有必要对外出穿戴的衣物进行特殊的消毒处理,可以采取清洗、挂烫的方式清洁去污。如果受到污染按相关要求进行消毒。5.做好家居清洁卫生。地面,桌椅等物体表面每天清洁,保持家居环境干净整洁。6.定期对外环境进行清洁卫生,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外环境干净整洁。7.如果有客人(身体健康状况不明)来访后,及时对室内相关物体表面进行消毒,可用75%的酒精或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进行擦拭或喷洒消毒,也可以用物体表面消毒湿巾擦拭消毒。8.可选择含氯消毒剂(如消毒粉、消毒灵片、84消毒液等)、二氧化氯等消毒剂进行消毒。9.如果家中有居家隔离人员,按相关要求进行消毒。(图为含氯消毒剂溶液配制速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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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托幼机构和学校疫情防控技术指南(试行)
一、适用范围各级各类托幼机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和培训机构。随着疫情变化,本指南将适时更新。二、开学前准备(一)开学前应建立和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储备一定数量的消毒和个人防护用品,并设立临时隔离观察室。对校医、保健老师开展必要的培训。(二)摸底排查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应安排专人负责返校人员的管理。提前收集师生相关信息,掌握其假期旅居轨迹、每日健康状况等信息,根据排查结果合理安排人员返校。(三)预防性防控措施1.寒假期间(1)所有师生均应尽量居家,减少聚会或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2)建议每日进行健康监测,如出现可疑症状(发热、乏力或咳嗽等),主动报告学校或由监护人报告学校,并及时就医。2.返校途中(1)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建议全程佩戴防护口罩;(2)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和部位,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衣物遮住口鼻;(3)旅途中做好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发现身边出现可疑症状人员,及时报告乘务人员,并留意周围旅客健康状况,避免与可疑症状人员近距离接触;(4)旅途中如需去医疗机构就诊时,应主动告诉医生相关疾病流行地区的旅居史,配合医生开展调查;(5)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以备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四)返校条件根据当地政府及教育部门的正式通知,及时告知全体师生返校(园)计划。1.返校前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到过疫情高发地区如湖北等省份、有病例报告的社区、街道、村,或有与病例密切接触史)的师生,须集中隔离观察14天,达到解除隔离医学观察标准方能返校。2.非本地、从外地返回且无流行病学史的师生,回到学校所在地须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满14天,14天内无可疑症状方可返校上课。3.本地、无流行病学史且14天内无可疑症状的师生,可按规定时间返校上课。三、日常防控管理(一)宣传培训学校应利用现有的画廊、报栏、广播、校报、校园网等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预防和控制相关知识,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督促指导师生做好个人日常卫生管理和防护,保护自己,远离病毒,自觉为疫情防控做贡献。(二)健康监测1.各学校应落实好晨午检制度,寄宿制学校或安排晚自习的学校应进行晚检。凡有可疑症状的学生、教师及家长或其他成员,应立即向本校的疫情管理人员报告,并及时就医。2.认真落实因病缺勤跟踪登记制度,如发现师生中出现可疑症状或短时间内因病缺勤人数明显增多,及时向社区或属地疾控机构报告。(三)卫生管理1.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控制人员进出。校内配备足够的水龙头、洗手液、干手纸和含醇手消液。勤洗手,保持良好卫生习惯。2.寄宿制学校加强宿舍值守管理,谢绝非本楼访客。3.疫情期间,减少校内人员的聚集,取消大型会议、集会等活动。所有师生应佩戴防护口罩,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洗手间等区域通风清洁。4.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坚持从业人员包括体温测量的晨检,杜绝服务人员带病上岗,餐饮从业人员工作过程中必须佩戴防护口罩、戴一次性手套。加强餐厅的通风、餐具消毒。推行分餐、错时就餐。5.保持校园环境整洁。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设置口罩废弃垃圾桶,厕所应有专人清扫、保洁、消杀。6.开展预防性消毒。可用高效低毒消毒剂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电梯间按钮、扶手、门把手等)和室内地面进行消毒,活动室、餐厅等共用的场所,使用后应进行预防性消毒。7.校内禁止饲养动物和宠物,加强不明来源动物监控。8.密切关注师生的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教育与咨询。四、疫情应对措施校内出现疫情时,应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采取以下措施。(一)传染源管理校内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应立即转至临时隔离室,及时报告辖区疾控机构,配合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按规定进行隔离治疗,须持医院开具的痊愈证明方可返校。密切接触者需接受14天的医学隔离观察。(二)校内疫情控制按照规定要求对划为疫点的场所设置醒目的警戒线,在辖区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完成消毒工作,及时向师生通报情况,并做好思想稳定工作,防止产生恐慌情绪。(三)停课措施出现病例的班级建议立即停课,同班同学、任课老师及与该病例有过接触的其他师生均列为密切接触者进行管理。校内出现无流行病学关联的病例,建议采取全校停课的措施。停课期间学校应指定专人做好停课学生管理,师生应居家或留在宿舍,减少外出,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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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间养老机构防控技术指南(试行)
一、适用范围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二、防控措施(一)日常防控措施1.做好健康宣传工作,确保员工掌握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个人的防护知识,避免共用个人物品,倡导老人、儿童养成讲卫生的好习惯。2.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优先选择开窗通风,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不宜开窗通风的,应配备机械换气通风设备。冬季开窗通风时,应注意避免因室内外温差过大而引起感冒。3.建立老人、儿童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筛查制度,每日开展体温和健康监测,并做好登记。4.保持良好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垃圾。使用空调系统的单位,要定期清洗空调。确保卫生间清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配备肥皂、洗手液或含醇手消毒液。加强垃圾分类管理,设置回收废弃口罩垃圾桶,及时清运,保持工作环境清洁卫生。5.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在为服务对象服务时必须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的好习惯。在接触老人、儿童前、执行服务过程中、接触老人、儿童生活废弃物后、清理环境卫生后均要做好手的清洁。个人防护、口罩使用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等技术标准按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同风险人群防护指南》、《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口罩使用指南》执行。6.养老机构禁止提供未煮熟的食物,平衡膳食,餐具做好清洗消毒,建议不安排集中用餐,可以安排老人、儿童在各自房间用餐。7.新进人员单独住宿,需隔离观察14天。8.在疫情防控期间,取消家属或其他人员的探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探访,要做好探访者的健康登记,进行体温监测,并询问其近期外出史情况,所有探访人员应佩戴医用口罩。如有近期湖北旅居史或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的拒绝探访。9.预备一个临时隔离房间,为出现可疑症状的人员治疗使用,临时隔离房间应设在人流不密集、通风良好、有独立厕所的单人房间。(二)出现可疑症状者时的防控措施1.如果人员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时,要立即为其佩戴口罩并转运至临时隔离房间,由120送往就近发热门诊。要限制发热病人同室人员的活动,并为其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接触。及时联系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处理,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2.如果工作人员出现可疑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就近到医院进行排查,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和其他传染性疾病后,方可重新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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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
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间建筑工地防控技术指南(试行)
一、适用范围修建房屋、地铁、公路、铁路、桥梁、水利、电力等建筑和施工场所。二、防控措施(一)日常防控措施1.开工前防控准备(1)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防控方案,细化防控措施,落实防控人员,责任到位,分工到人。(2)严格执行返岗人员健康申报制度,所有返岗人员必须主动向用人单位提交健康申报表。招工时,用人单位应了解务工人员的家庭居住地和健康情况。所有来自疫情高发地区(如湖北省、有确诊病例的村、小区、街道)的务工人员,须隔离观察14天,确认健康后方可进入建筑施工场所。其他外来务工人员体温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进入建筑施工场所。(3)要做好物资准备,包括必要的防护用品和消毒药品。2.开工后的防控工作(1)用人单位以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及时组织全体人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的培训,培养务工人员勤洗手、戴口罩的卫生习惯。教育务工人员尽量减少聚会,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如影剧院、网吧、KTV、商场、车站、码头、公共浴池、温泉等。(2)提供集体住宿的用工单位要尽量降低人员住宿密度,保证室内空气流通。(3)建筑施工场所应严格实施封闭管理,只开放一个进、出口,施工现场和生活区24小时独立设岗,建立进出场登记和体温监测制度,并做好信息登记。体温超过37.3℃人员不得进入建筑施工场所,按要求就医及隔离观察。(4)施工作业期间,两人及以上集体工作场所要佩戴口罩,合理安排轮岗排班,暂停不必要的会议、聚会等活动,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5)宿舍、食堂、厂房、办公场所、施工现场、厕所等其他人员活动场所保持空气流通,每天通风2-3次,每次至少30分钟。并对室内地面、墙壁等物体表面和物品清洗和消毒。加强垃圾分类管理,设置回收废弃口罩垃圾桶,及时清运,保持工作环境清洁卫生。(6)在工作和生活场所配备口罩、温度计、洗手设施和含醇手消液、肥皂等卫生用品。(7)个人防护、口罩使用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等技术标准按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同风险人群防护指南》、《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口罩使用指南》执行。(二)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时的防控措施1.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时,应立即戴上口罩就医,及时联系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处理,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2.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立即指定留验点隔离观察。若疑似病例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如排查,密切接触者及时解除隔离观察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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