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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2020-02
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做好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趋势变化,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管控,着力抓实抓细各项措施,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二、具体措施(一)加强人员社会管控,严防输入和扩散风险。1.实行人员分类管理。根据居民近期旅行史或居住史、目前健康状况、病例密切接触史等判断其传播疾病风险,将居民划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人员,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高风险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学观察机构或居家实施严格的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相关机构和社区对其进行严格管控。中风险人员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要求,自觉接受社区管理。低风险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可出行和复工。对疫情特别严重的湖北省继续采取最严格的防控措施,已实施交通管控的武汉市和湖北省其他地市,严控人员输出;未实施交通管控的地市,人员抵达目的地后一律集中隔离14天。2.有效落实“四早"措施。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落实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措施,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要做好新冠肺炎病例、聚集性疫情、社区疫情的监测和报告,鼓励单位和个人发现、报告相关病例和疫情。要强化实验室检测和诊断,切实提升检测质量和诊断时效。要综合运用流行病学调查和大数据分析方法,及时发现可疑病例、密切接触者并进行追踪管理。各地要指定发热门诊、定点收治医院开展发热病人筛查,及时诊断并隔离治疗新冠肺炎病例,做到“应检尽检"、“应收尽收"、“应治尽治",防止漏诊、误诊,防止轻症转重症。3.鼓励实行动态健康认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广个人健康码等信息平台,不具备信息化条件的地区可采用个人健康申报等方式,居民通过网络平台申领电子健康码或通过社区申领纸质版健康码(健康通行卡),获得出行、复工等资格。政府有关部门、用人单位、社区等综合判断个人健康风险等级,实现特殊时期动态健康认证。(二)做好重点场所防控,严防扩散风险。1.落实社区防控责任。充分发挥社区动员能力,实行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到人,联系到户,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切实落实、不留死角。针对未发现病例的社区,实行“外防输入"的策略,做好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工作。针对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的社区,实行“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在采取上述措施基础上,还应当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等工作。针对出现疫情传播的社区,实行“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进一步实行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措施。2.落实用工单位防控责任。用工单位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返岗员工登记报备并建立员工健康台账。对于需要接受隔离医学观察但无相关症状的员工,经检测筛查排除感染,可适当缩短隔离时间,在做好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提前返岗。做好办公场所、工区及公共区域、职工宿舍的通风消毒、环境清理等工作,为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实行“进出检"制度,做好员工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实施分区作业、分散错峰就餐,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减少人员聚集。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单位应当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时应当及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做好病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相关区域封闭消毒等工作。3.落实院校防控责任。各地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确定开学时间,严禁学生提前返校。院校开学前做好预案和监测设备准备、隔离空间预备、环境卫生改善等工作。开学后学校医务室加强监测,对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确诊病人有过接触以及有相应症状的学生,采取单独隔离措施。开展“晨午晚检",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对因病缺勤学生和教职员工及时追访和上报。校园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校外人员进入,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学生和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应当及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发现病例的院校,要及时向辖区疾控机构或医疗机构上报,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以班级为单位,确定防控管理场所,排查甄别密接人员,严格采取消毒隔离等针对性防控措施。4.加强公共服务类场所防控。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生活必需类场所及酒店、宾馆等生活服务类场所,在精准有序推动开业的同时,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进出检"、限流等措施,商超物品尽量提前包装标价,推荐顾客自助购物、自助结算,缩短排队等候时间。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单位要如实登记旅客信息,对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旅客进行排查并及时报告当地疾控机构,按照疾控机构的指导采取相应措施。对公共交通工具和机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按要求设立留验站,配备必要人员设备,严格落实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发现可疑人员应当劝阻其登乘,进行暂时隔离,并立即通知检疫部门或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及时处置。5.加强特殊场所疫情防控。对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重点防控输入性疫情和内部疾病传播。要开展预防性卫生措施,全面排查入监干警职工、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落实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制度,禁止有可疑症状的人员上岗。要密切关注服刑人员、机构老年人、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状况,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应当立即隔离观察并及时送医排查。要做好防控物资配备,加强日常消毒和环境卫生,加强个人卫生防护。出现确诊、疑似病例,应对其可能活动场所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对其密切接触者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6.加强农村疫情防控。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以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作用,组织动员农民群众开展群防群控。减少集市等人群聚集活动,做好出外打工人员防疫常识教育。对乡镇(涉农街道)和村组实行网格化管理,对发现病例的县,对疫点进行终末消毒和环境卫生清理,除有病例村组外,允许其他村组村民有序出行。具备条件且防控措施到位的乡村旅游场所,可逐步有序对外开放,经营主体落实防控责任,确保游客和工作人员健康安全。三、加强组织领导(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级要增强大局意识,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家庭责任、个人责任,依法依规落实科学防控、精准施策总要求,推动由全面防控向精准防控、重点防控转变。(二)强化信息通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尽快公布当前本省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县(市、区、旗)名单,落实分区分级管控要求,并将动态调整的风险地区名单作为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日报告内容及时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三)强化宣传引导。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全社会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措施。及时回应媒体关切,引导群众切身感受疫情发展的向好趋势。全面做好政策解读,进一步凝聚民心、坚定信心、稳定人心。(四)强化监测评估。动态评估防控成效,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全面提高建章立制规范性、风险识别合理性、措施落实精准性。附件:1.人员健康管理技术方案2.新冠肺炎“四早"技术方案3.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4.社区(乡镇、村)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5.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6.工业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7.商场、超市等场所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8.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9.托幼机构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10.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11.大专院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12.监狱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13.养老机构(老年福利院)老年人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14.儿童福利院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15.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2020年2月24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附件内容请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下载)
24 2020-02
[新华社] 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
新华社北京2月23日电2月22日,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广大医务人员义无反顾冲上疫情防控第一线,为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作出重大贡献。当前全国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医务人员工作任务重、感染风险高、工作压力大,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对他们的保护、关心、爱护,加强各方面支持保障,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始终保持强大战斗力、昂扬斗志、旺盛精力,持续健康、心无旁骛投入战胜疫情斗争。《通知》就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提出十方面措施。一要提高疫情防治人员薪酬待遇。各地要在落实现有政策基础上,将湖北省(含援湖北医疗队)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提高1倍、薪酬水平提高2倍,扩大卫生防疫津贴发放范围,确保覆盖全体一线医务人员。二要做好工伤认定和待遇保障。各地要做好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医务人员的工伤认定,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理赔程序,保障医务人员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三要实施职称评聘倾斜措施。一线医务人员在职称评聘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优先聘任,晋升职称、晋升岗位等级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医务人员参加疫情防治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四要落实一线医务人员生活保障。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基础性疾病药物、卫生用品以及干净、营养、便捷的就餐服务,舒适的生活休息环境和与家人隔离的必要条件。采取专车接送解决定点医院一线医务人员通勤问题。五要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全力救治受感染的医务人员。医用防护品要重点向疫情防控一线投放使用,特别是要全力保障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集中隔离观察点等一线医务人员防护物资需求。六要确保轮换休整到位。对长时间高负荷工作人员安排强制休息。疫情结束后,及时组织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和疗养休养,并适当增加休息和带薪休假时间。七要及时做好心理调适疏导。开展一线医务人员心理健康评估,强化心理援助措施,做到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早疏导。八要切实落实有困难家庭的照顾帮扶。开通一线医务人员家属就医绿色通道,建立社区干部联系帮扶一线医务人员家庭制度,对于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给予更多帮助关爱。九要创造更加安全的执业环境。完善问责机制,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对于伤害医务人员的,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十要开展烈士褒扬和先进表彰。依法做好因疫情防控牺牲殉职人员的烈士评定和褒扬工作,全面做好抚恤优待。开展医务人员及时奖励和表彰,对于获得表彰以及被认定为烈士的医务人员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通知》强调,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好以上政策措施,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到位的举措,切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保障。(来源:新华社,2020年02月23日)
24 2020-02
[中国政府网] 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
国发明电〔202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广大医务人员义无反顾冲上疫情防控第一线,同时间赛跑,与病魔较量,顽强拼搏、日夜奋战,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为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作出重大贡献。医务人员是战胜疫情的中坚力量,当前全国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医务人员工作任务重、感染风险高、工作压力大,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对他们的保护、关心、爱护,加强各方面支持保障,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始终保持强大战斗力、昂扬斗志、旺盛精力,持续健康、心无旁骛投入战胜疫情斗争。现提出以下措施:一、提高疫情防治人员薪酬待遇。各地要按规定向参与疫情防治的医务人员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对卫生防疫人员落实卫生防疫津贴政策。在此基础上,疫情防控期间,将湖北省(含援鄂医疗队,下同)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相应标准提高1倍,并确保发放到位,中央财政对湖北省全额补助;及时核增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将湖北省一线医务人员薪酬水平提高2倍;扩大卫生防疫津贴发放范围,确保覆盖全体一线医务人员,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二、做好工伤认定和待遇保障。各地要做好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医务人员的工伤认定,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理赔程序,保障医务人员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三、实施职称评聘倾斜措施。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在职称评聘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优先聘任。医务人员参加疫情防治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晋升职称、晋升岗位等级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四、落实一线医务人员生活保障。加强生活服务和后勤保障,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基础性疾病药物、卫生用品以及干净、营养、便捷的就餐服务。征用医院周边有条件的宾馆、招待所等固定场所,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舒适的生活休息环境和与家人隔离的必要条件。采取专车接送解决定点医院一线医务人员通勤问题。五、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全力救治受感染的医务人员。加强对疫情防护物资的统筹调配,医用防护用品要重点向疫情防控一线投放使用,特别是要全力保障定点救治医院和发热门诊、集中隔离观察点等一线医务人员防护物资需求,最大限度减少院内感染。六、确保轮换休整到位。合理安排一线医务人员轮休,做好轮休医务人员隔离保障,对长时间高负荷工作人员安排强制休息。提前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后备力量储备,及时排查轮换因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继续在一线的医务人员。疫情结束后,及时组织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和疗养休养,并适当增加休息和带薪休假时间。七、及时做好心理调适疏导。加强对一线医务人员的心理干预和疏导,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强化心理援助措施,减轻医务人员心理压力。一线医务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要通过谈心谈话、关怀问候等方式,密切关注医务人员思想动态、情绪变化,做到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早疏导。八、切实落实有困难家庭的照顾帮扶。深入了解一线医务人员特别是援鄂医疗队队员家庭实际困难,建立台账,分类施策,切实解决一线医务人员后顾之忧。开通一线医务人员家属就医绿色通道,建立社区干部联系帮扶一线医务人员家庭制度,帮助解决老幼照护等实际困难。对于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给予更多帮助关爱。九、创造更加安全的执业环境。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力量投入,完善问责机制,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对于伤害医务人员的,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十、开展烈士褒扬和先进表彰。依法做好因疫情防控牺牲殉职人员的烈士评定和褒扬工作,全面做好抚恤优待。利用多种形式、渠道加大对医务人员职业精神的宣传力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医务人员及时奖励,对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及时表彰。对于获得表彰以及被认定为烈士的医务人员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好以上政策措施,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到位的举措,切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保障。各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调度和督查,确保各项关心关爱政策落实到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牵头逐一落实一线医务人员关心关爱政策措施,协调落实医务人员有关政策措施的资金保障,统筹用好党费、专项资金等各种渠道。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牵头进行政策统筹,分类研究提出具体建议,就相关政策形成具体化、易操作、可落地的措施和方案。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各地医疗卫生机构要强化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做好相关保障工作,准确提供一线医务人员信息,确保精准、无遗漏。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2月22日(来源:中国政府网,2020年02月23日)
24 2020-02
《全国爱卫办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解读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势头得到初步遏制,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各地正在稳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但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仍不能放松各项防控措施。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做实做细做好环境卫生整治、病媒生物防制和科普宣传等爱国卫生运动重点工作,为早日全面战胜新冠肺炎疫情营造良好环境。全国爱卫办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结合本地疫情形势,针对复工复产后的生产、生活、购物、交通及居家等环境,采取网格化管理、包片包干、分区域分时段推进等方式,既要避免开展人群聚集式活动,又要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统筹协调作用,广泛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深入持久参与爱国卫生运动。通知提出各地要通过开展企事业单位工作环境整洁行动、社区环境清理行动、市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其他重点场所环境清洁行动、家庭环境大扫除活动和科普宣传活动,针对不同场所的特点落实好环境卫生整治、病媒生物防制和科学消毒等工作,做好健康知识普及。通知强调各地爱卫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卫生健康、民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托各级爱国卫生工作网络,在发动群众上持续发力,让群众主动参与到防控工作中,构筑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严密防线。
24 2020-02
全国爱卫办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全爱卫办发〔202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办:目前,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势头得到初步遏制,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各地正在稳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但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仍不能放松各项防控措施。各地要进一步结合本地疫情形势,针对复工复产后的生产、生活、购物、交通及居家等环境,采取网格化管理、包片包干、分区域分时段推进等方式,既要避免开展人群聚集式活动,又要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统筹协调作用,广泛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深入持久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做实做细做好环境卫生整治、病媒生物防制和科普宣传等当前重点工作,为早日全面战胜新冠肺炎疫情营造良好环境。现就做好近期有关重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开展企事业单位工作环境整洁行动企事业单位特别是近期复工复产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要切实发挥主体责任,发动职工开展工作环境整洁专项行动,对车间、厂房、办公室、职工宿舍、食堂、厕所、运动场等人员较集中的场所及单位周边环境进行清脏治乱大扫除,清理积存杂物、废弃物,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及时清运垃圾,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要加强办公场所内自然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要加强公共物品及地面、走廊、厕所、电梯、食堂等公共区域定时清洁消毒,强化厕所、洗手池等硬件设施的维护管理。要针对仓库、车间、食堂、宿舍、地下车库等重点区域采取病媒生物防制有效措施,控制病媒生物密度,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二、开展社区环境清理行动要进一步完善街道社区、乡村的环境卫生保洁制度,特别是要完善老旧小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卫生保洁制度。要充分发挥物业、居(村)委会等的作用,确保有专人负责,定时定点清理垃圾和废弃物,消除卫生死角。对人员集中和使用频次高的值班岗亭、单元楼道口、电梯、小广场、小区门禁、垃圾收集点、公厕、健身器材等公共场所和设施定时清洁消毒。要以社区中的绿地、楼道、地下车库、管道井及农村厕所、牲畜棚、粪堆、水井、河道等区域为重点,规范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三、开展市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市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规范市场管理,以集贸市场、农贸市场为重点,全面清理市场所有摊位及周边环境卫生,加强市场内公厕、水池、垃圾桶、活禽宰杀点等基础设施的清扫保洁和消毒,及时密闭收运垃圾。要全面排查市场给排水设施,确保市场内产生的粪污水有效处理。要正确有效设置市场内外防鼠、防蝇等设施,强化下水道、厕所及摊位内外等关键部位的病媒生物防制措施。要发动商户清理摊位内外卫生,清除积存垃圾,确保市场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广活禽集中宰杀、冷链运输、白条冰鲜上市的做法,逐步取消活禽市场交易。四、开展其他重点场所环境清洁行动要及时对机场、铁路、长途客运、公交、地铁、出租车场站和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开展环境卫生清扫,经常换气通风,科学规范做好日常消毒。要抓好小餐饮店、小作坊、小熟食店、流动摊贩、早夜市餐饮点等食品重点场所卫生管理,及时清理垃圾,确保卫生整洁。要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进展,适时组织对学校、商场、超市等场所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五、开展家庭环境大扫除活动要充分发挥基层社区、村组织动员的作用,通过“周末卫生日"等活动,组织群众从家庭环境着手、从不文明习惯改起,自己动手净化绿化美化家庭和公共空间,清除卫生死角和垃圾杂物,有效提升居民文明意识和健康卫生意识。倡导群众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合理膳食,适度运动,充分休息,不随地吐痰,妥善处理废弃口罩。六、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各地要围绕疫情防控需求,结合返岗工作人员流动性增大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知识科普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和社区(村)宣传栏、业主微信群、大喇叭广播等形式,及时准确将疫情防控和健康科普等知识传播到每个家庭、每个人,引导人们养成勤洗手、多通风、不滥食野生动物的文明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全面提升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要教育引导群众主动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等异常情况及时向单位、社区(村)管理人员进行报告,按照要求规范就医,有效保护自身健康。各地爱卫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卫生健康、民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托各级爱国卫生工作网络,在发动群众上持续发力,让群众主动参与到防控工作中,构筑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严密防线。要以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镇建设为抓手,发挥健康企业、健康社区、健康家庭等的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健康中国行动有关专项行动的推进实施,促进全社会齐动手、共参与,有效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各地要将工作推进情况及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送全国爱卫办,全国爱卫办将予以集中宣传报道和推广。全国爱卫会办公室2020年2月22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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