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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28 2020-02
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流行期间食品安全与营养工作指南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期间,良好的饮食卫生和科学合理的膳食营养能够有效改善营养状况、增强抵抗力,有助于新冠肺炎防控与救治。根据国家提出的新冠肺炎防治营养膳食指导意见以及《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版),特制定本技术指南。一、食品安全工作疫情期间,食品卫生工作至关重要,良好的健康一定是以食品安全为前提。(一)家庭食品安全1.把好“采购关":不囤积食物,果蔬应现吃现买。不购买、不食用“野生动物"等野味,不自行宰杀活畜禽,不烹饪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2.把好“加工关":首先烧熟、煮透是关键。剩菜剩饭不宜贮存太久,低温贮存的食品必须回锅加热处理,一般只能存放1-3天,超过24小时就要重新加热后再用,超过3天的肉、蛋、奶类熟食最好废弃。其次生、熟分开很重要,生熟不分是家庭食物中毒的主要原因,各种器皿、刀具、抹布、砧板都是细菌容易孳生的地方,需经常清洁消毒,保持干净。处理生食的器具如果再拿来处理熟食,生食的细菌就会污染熟食,应使用两套不同的器具分别处理生食和熟食,以避免交互污染。3.把好“入口关":首先,勤洗手很重要,“饭前便后要洗手"是预防食物中毒的第一道防线。其次,不生吃肉类及海产品,避免发生微生物和寄生虫性食源性疾病。第三,油炸食品要少吃,只要是含淀粉的食物,比如米饭、面包、油饼、油条等,经过高温加热都会产生丙烯酰胺,丙烯酰胺具有致癌、致畸等作用。第四,避免误食、误服。化学性食物中毒中最常见的是误食亚硝酸盐、鼠药和甲醇,其原因主要是家中化学物品与食品混放或者标识不清,容易造成小朋友和家庭成员的误食甚至死亡。野生蕈味虽美,进食需当心,最好不食用。(二)疫情期间食堂安全就餐1.分散或打包单独就餐。在疫情期间,不建议集中到单位食堂内就餐。若必须就餐,可采取轮流、错峰或分散方式。为了减少在集中场所的驻留时间,鼓励打包带回到各自办公地点(或驻地)单独就餐。2.就餐前正确佩戴好口罩。如果去食堂就餐,要确保自身健康,并正确佩戴好口罩,在需就餐时摘下。3.保持手部清洁,就餐前要洗手。4.合理膳食。可以根据个人特点,饮食要荤素搭配,粗细搭配,谷豆混吃,蛋奶兼并,果蔬充足,少吃肥肉,烟熏和腌制肉制品,少吃高盐和油炸食品,足量饮水,促进机体的新陈代谢,增强机体的抵抗力。5.保持距离,少交流,避免飞沫传播。食堂就餐时要保持一定距离,相隔而坐,不讲话,少交流,专心吃饭。6.餐饮具消毒。餐具消毒最有效、最安全的方法是热力消毒,将餐具洗净后置于沸水中煮沸15-30分钟,或将餐具清洗干净后于热蒸气发生器中蒸15-30分钟。7.食堂就餐测量体温原则。如果是单位食堂,且就餐人员在进入工作区前已经进行了健康体温测量,去食堂吃饭就不需要再测量体温。如果食堂对外营业,根据新冠病毒的传播特点,为避免聚集性传播,保证全部就餐人员的健康,外来就餐进入餐厅前需要测量体温。二、特殊人群膳食营养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除做好有效的个人防护之外,良好的膳食营养是人体免疫系统正常工作、抵御疾病风险的重要保障,良好的营养状况是维持人体功能和健康的物质基础,也是保障人体免疫系统正常工作的基础,对提高机体免疫力、降低疾病风险具有重要的作用。每人保证一日三餐做到定时、定量,能量合理分配。早餐提供的能量占一天总能量的25%-30%,6:30—8:30吃完早餐;午餐能量占一天总能量的30%—40%,11:30—13:30吃完午餐;晚餐占一天总能量的30%—35%左右,17:30—19:30吃完晚餐。疫情期间,结合新冠肺炎患者、一线工作人员、居家隔离观察等特殊人群不同的生理、生活和健康状态以及要达到均衡营养、合理膳食的目的,每天的膳食中食物应包括谷类及薯类、动物性食物(畜禽鱼蛋奶类)、豆类和坚果、蔬菜水果和菌藻类等多种类食物的要求,三类特殊人群膳食营养如下。1.轻型、普通型或康复期患者的膳食营养(详见附件表1-1、1-2)(1)每日保证充足的能量轻型、普通型患者在医院治疗,康复期患者在家隔离期间日常活动有限,一般都属于轻体力活动者,每天需摄入的总能量一般在1600-2250千卡之间。建议每天摄入谷薯类食物250-400克,包括大米、面粉、杂粮等,保证摄入充足蛋白质,每天摄入瘦肉、鱼、虾、蛋、大豆等优质蛋白质类食物150-200克,尽量保证每天一个鸡蛋,300克的奶及奶制品(酸奶能提供肠道益生菌,可多选);通过多种烹调植物油增加必需脂肪酸的摄入,特别是单不饱和脂肪酸的植物油(茶油、橄榄油、菜籽油等对炎症康复都有好处),总脂肪供能比达到膳食总能量的25-30%。(2)多吃新鲜蔬菜和水果。蔬菜每天500克以上,水果每天200-350克,多选深色蔬果。(3)保证充足饮水量。水是营养素运输的载体和保持内环境稳定的必需物质,同时也有润滑呼吸器官,增强呼吸系统防御能力的作用。每天1500-2000毫升水,采用多次少量的方式饮用,主要饮白开水或淡茶水。饭前饭后菜汤、鱼汤、鸡汤等也是不错的选择。(4)坚决杜绝食用野生动物,少吃辛辣刺激性食物。(5)食欲较差进食不足者、老年人及慢性病患者,可以通过营养强化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或营养素补充剂,适量补充蛋白质以及B族维生素和维生素A、维生素C、维生素D等微量营养素。2.一线工作者膳食营养(详见附件表2-1、2-2、3-1、3-2)(1)保证每天足够的能量摄入。一线工作者工作强度大、压力大,需要膳食和能量的补充,做好营养保障。建议男性每天能量摄入2400-2700千卡、女性每天能量摄入2100-2300千卡。(2)保证每天摄入优质蛋白质,如蛋类、奶类、畜禽肉类、鱼虾类、大豆类等。(3)饮食宜清淡,忌油腻,可用天然香料等进行调味以增加医护人员的食欲。(4)多吃新鲜蔬菜和水果。蔬菜每天500克以上,水果每天200-350克。多吃富含B族维生素、维生素C、矿物质和膳食纤维等的食物,合理搭配米面、蔬菜、水果等,多选择油菜、菠菜、芹菜、紫甘蓝、胡萝卜、西红柿及橙橘类、苹果、猕猴桃等深色蔬果,菇类、木耳、海带等菌藻类食物。(5)保证充足饮水量。一线工作强度大,尽可能每日饮水量达到1500-2000毫升,以满足需求。(6)工作忙碌、普通膳食摄入不足时,可补充性使用肠内营养制剂(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奶粉、营养素补充剂,每日额外口服营养补充能量400-600千卡,保证营养需求。(7)医院分管领导、营养科、膳食管理科等,应因地制宜、及时根据一线工作人员身体状况,合理设计膳食,做好营养保障。3.居家隔离人员膳食营养(详见附件表4-1、4-2)(1)适量减少能量摄入在家隔离人员因日常活动有限,一般为轻体力活动者,因此,根据性别年龄不同,能量需要量一般在1600-2250千卡之间:18-49岁男性2250千卡,女性1800千卡;50-64岁男性2100千卡,女性1750千卡;65-79岁男性2050千卡,女性1700千卡。(2)适当增加富含优质蛋白、维生素A、维生素C、铁、锌等食物摄入。富含优质蛋白食物:水产品、蛋类、奶类、禽畜瘦肉和豆制品。富含维生素A的食物:动物肝脏,橙黄色和深绿色蔬菜(西兰花、胡萝卜、南瓜、菠菜、豌豆苗、芹菜叶、茴香等),红色和黄色的水果(芒果、柑橘、木瓜、山楂等)提供的香-胡萝卜素可在人体内转化为维生素A。富含维生素C的食物:新鲜的蔬菜和水果,特别是深色蔬菜水果,如橘子、柚子、猕猴桃、草莓等。富含铁的食物:动物血和肝脏、红肉等。富含锌的食物:海产贝类、菌菇类以及动物肝脏、瘦肉等。(3)饮食清淡,色彩搭配居家隔离人员易出现没有食欲、消化不良等情况,故饮食要清淡,不要太油腻。此外,食物呈现的丰富多彩颜色能给人视觉上美的享受,刺激食欲,所以在配餐上要重“色",利用蔬菜水果进行色彩搭配。(4)少量多次,足量饮水饮水可保障体内营养成分及代谢产物及时运输和排出,保持体温恒定。成年人每日饮水1500-1700ml,少量多次,首选温热白开水,也可选择淡茶水。(5)科学补充营养素补充剂在注册营养师指导下可服用营养素补充剂,特别是食欲较差进食不足者,可以少量补充营养剂以满足身体需求。附件下载:特殊人群推荐食谱(一周食谱编制-以云南为例)
28 2020-02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要求做好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解读
结合各地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在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基础上,有序做好医疗服务管理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要求做好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5个方面对疫情期间各地分区分级做好医疗服务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求各地根据本省域划分的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地区,制订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医疗服务管理措施,指导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有序推动和加强日常医疗服务管理。二是要求低风险地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策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要求,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合理调配医疗资源,除派出医务人员驰援湖北导致人员数量不足等特殊原因外,医疗机构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影响提供日常医疗服务。三是要求中风险地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要求,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科学合理调配医疗资源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将工作重点转移到日常医疗服务保障上,逐步加强提供正常医疗服务。四是要求高风险地区严格落实“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根据疫情态势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要求,在重点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指导医疗机构进行分类救治,满足患者基本的、必须的就医需求。五是要求各地充分利用“互联网+医疗"的优势作用,在疫情防控中大力开展预约挂号、预约检查,提供线上健康评估、健康指导、健康宣教、就诊指导、慢病复诊、心理疏导等服务,做好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
28 2020-02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要求做好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0〕1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在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基础上,有序做好医疗服务管理工作,满足患者就医需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管理要求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要求,根据本省域划分的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地区,制订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医疗服务管理措施。要指导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有序推动和加强日常医疗服务管理,恢复和保障正常的医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二、低风险地区全面提供正常医疗服务低风险地区要严格落实“外防输入"策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要求,全面向人民群众提供日常医疗服务。要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合理调配医疗资源,保障门急诊、住院、手术、检验检查等服务顺利开展。要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病例监测、发现和报告,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内感染预防与控制,加强医疗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除派出医务人员驰援湖北导致人员数量不足等特殊原因外,医疗机构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影响提供日常医疗服务。三、中风险地区尽快有序提供正常医疗服务中风险地区要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要求,逐步加强提供正常医疗服务。要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在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将工作重点转移到日常医疗服务保障上。除必要的疫情防控人员安排外,其他人员应当尽快返回各自工作岗位,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及时为人民群众提供日常医疗服务。要毫不放松,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工作,科学合理调配疫情防控人员等医疗资源,并根据区域风险等级进行动态调整。四、高风险地区做好重点患者医疗服务保障高风险地区要严格落实“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根据疫情态势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要求,在重点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强重点患者的医疗服务保障。要指导医疗机构根据不同患者的医疗需求进行分类救治,满足患者基本的、必须的就医需求。要一并做好普通肺炎、重症流感以及其他感染性疾病患者的医疗救治;要发挥基层医疗机构作用,对需长期用药治疗的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及艾滋病、结核、肝炎等慢性传染性疾病患者加强管理,保障其用药需求;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满足肿瘤放化疗、血液透析等需长期治疗的重大疾病患者的医疗需求;要落实有关要求,满足孕产妇、儿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医疗服务需求;要持续开放院前急救和院内急诊,保障急危重伤病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救治。高风险地区也要随风险等级调整,逐步恢复全面提供正常医疗服务。五、加强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工作各地区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医疗"的优势作用,在疫情防控中积极做好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大力开展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合理分布预约时段,减少人群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积极提供线上健康评估、健康指导、健康宣教、就诊指导、慢病复诊、心理疏导等服务,精准指导患者有序地去实体医院就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互联网诊疗服务的监管,确保诊疗服务规范、科学、合理开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2020年2月26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7 2020-02
《关于开展线上服务进一步加强湖北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解读
当前疫情依然严峻复杂,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是疫情防控的主战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统筹多方力量支撑湖北疫情防控工作,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关于开展线上服务进一步加强湖北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主要包括加强远程医疗服务、推进人工智能服务、提升中医诊疗服务、开展心理援助服务、规范网上诊疗服务、拓展对口支援服务、强化技术保障服务等7个方面的内容,通过拓展线上服务空间,缓解线下诊疗压力,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模式。《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坚持需求导向,加强协调配合,精准对接湖北省、武汉市疫情防控所急所盼,充分发挥线上服务远程、高效、智能、便捷等优势,切合实际提供有效帮扶,全力支援湖北主战场,早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7 2020-02
关于开展线上服务进一步加强湖北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依然面临新冠肺炎患者集中、医疗卫生资源紧张、一线医护人员工作强度大等突出问题,亟需拓展线上服务空间,缓解线下诊疗压力,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模式。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线上服务远程、高效、智能、便捷等优势,统筹多方力量支撑湖北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远程医疗服务。依托国家远程医疗与互联网医学中心(中日友好医院),联合全国部分医院远程会诊平台,搭建重点面向湖北新冠肺炎重症、危重症患者的国家级远程会诊平台,组织呼吸科、感染科、急诊医学科、重症医学科、精神(心理)科、中医科等临床专家资源,对接湖北省级统一平台,义务为全省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定点机构提供远程视频会诊、远程影像诊断、远程查房等服务,同时提供针对其他疑难病症的远程医疗服务,满足疫情救治和群众医疗急需。二、推进人工智能服务。依托中国医师协会等学术团体,组织抗击新冠肺炎远程医疗和人工智能专家组,集聚多方专家资源,通过健康湖北“问诊一点通"在线平台,为患者义务开展线上医疗咨询服务。通过中国医师协会智慧医疗专委会,牵头组织为湖北提供针对新冠肺炎防治的智能自测评估、智能预检分诊、智能辅助诊断等智能医疗应用,义务开展针对新冠肺炎的远程多学科会诊、远程影像联合判读、协同治疗等服务,构建新冠肺炎社区疫情智能监测防控体系。三、提升中医诊疗服务。依托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等中医药专家资源,利用服务于一线救治的中医临床信息管理平台和面向全国开放的大众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医药服务平台",重点为湖北提供针对新冠肺炎的中医药防治知识、自我症状风险评估、线上中医药咨询等服务。鼓励中医医院面向湖北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方便实用的中医远程会诊、远程查房等服务,并通过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结合国家发布的诊疗方案,运用中医理论进行辨证论治,指导基层医生制定中医治疗方案。四、开展心理援助服务。依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北京大学第六医院)线上咨询平台,联合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研究中心网络成员单位、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等高水平专业机构,组织精神卫生、心理治疗、心理危机干预等专家,借助“互联网"技术手段,重点为湖北患者、医护人员和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开展网络心理服务和专业培训指导。充分发挥“健康中国"、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12320"等现有网络平台和心理服务热线作用,向受疫情影响的人群有针对性地提供7×24小时心理援助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网络心理服务平台,针对疫情防控提供相关公益服务。五、规范网上诊疗服务。依托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等官方渠道,集中汇聚并发布已经注册审批的互联网医院、互联网诊疗平台及相关医院网站的服务链接。鼓励各地充分发挥互联网医院、互联网诊疗的独特优势,重点面向湖北患者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及药品配送服务,及时回应和满足当地群众基本就医需求。鼓励优质互联网医疗平台对接湖北省需求,协调在固定社区门口集中投放药品,解决群众居家观察期间买药不便问题。六、拓展对口支援服务。依托各对口支援省份现有的远程医疗平台,构建实地支援和远程支援相结合、线上线下服务一体化的帮扶体系,延伸为湖北省内对口帮扶市(州、林区)提供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诊断、防治指导等服务,借助信息技术下沉专家资源,提升远程对口支援能力。鼓励各对口支援省份和全国有条件的地区,运用互联网诊疗咨询平台开辟湖北绿色通道,开展针对新冠肺炎的线上免费咨询、健康评估、健康指导、健康宣教、就诊指导、心理疏导等服务,弥补湖北线上医疗健康服务力量的不足,通过线上线下衔接配合,有序分流实体医院发热门诊压力。七、强化技术保障服务。依托中国互联网协会等行业组织,倡导互联网企业等社会力量为湖北疫情防控提供人力、技术、物资等多方援助。鼓励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充分发挥技术和平台优势,为湖北省域内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健康服务提供技术支持,特别是对各类重点医疗机构和新建方舱医院提供网络技术安全环境支撑。通过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搭建数字健康资源供给对接平台,整合国内5G智慧医疗、远程医疗网络、移动健康APP、网络安全等资源,协调相关企业义务为湖北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方舱医院及其他防控机构提供信息技术解决方案、高速网络环境、信息技术产品以及网络安全保障,并建立与湖北的防控物资对接渠道,支撑主管部门防护物资调配。各地各单位要坚持需求导向,加强协调配合,精准对接湖北省和武汉市疫情防控所急所盼,借助线上服务提升援助效率,切合实际提供有效帮扶,全力支援湖北早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司联系电话:010—68791424,68792930国家中医药局规财司联系电话:010—59957792,59957661湖北省卫生健康委联系电话:027—87821870,87710138综合技术协调保障联系电话:010—62302915,62300170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2020年2月26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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