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我省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项目,根据国家神经疾病医学中心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2026年度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项目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深入推进健康云南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构建脑卒中防治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普及脑卒中健康知识,实施脑卒中高危人群与患者健康管理,遏制脑卒中发病上升趋势,减轻家庭和社会的负担。
二、年度任务量
2026年度全省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综合干预任务数19800例,在10个项目医院开展,每个项目医院任务数为1980例,其中,社区、乡镇(院外)30岁以上常住居民筛查和干预1580例,院内脑卒中患者综合干预400例。经报省项目办同意后院外和院内任务数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项目范围
2026年度项目在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大理州、楚雄州、德宏州、文山州和临沧市实施。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市延安医院、云南省曲靖中心医院、玉溪市人民医院、大理州人民医院、楚雄州人民医院、德宏州中医医院、砚山县中医医院和临翔区人民医院为项目医院。
社区、乡镇人群随访干预在2024年度项目点开展。特殊情况需拓展新筛查点,由项目医院向省项目办提出书面申请,报国家项目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实施。社区、乡镇新筛查点的确定,按照国家项目办《2026年度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项目操作手册》中相关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择优选择。院内脑卒中患者综合干预工作在项目医院院内开展。
四、工作内容
包括社区、乡镇(院外)30岁以上常住居民筛查、干预和院内脑卒中患者综合干预。各项目医院和相关单位根据国家项目办《2026年度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项目操作手册》实施步骤与流程要求,确定项目点,开展宣传,实施人群筛查及风险评估,对不同风险人群提供相应的干预和定期随访服务,在此基础上完成数据上报和质量控制等工作。
五、职责分工
(一)省级项目办公室设在省疾控中心,负责制定2026年度项目工作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指导和质控。
(二)十家项目医院为任务执行主体,负责组织专家团队实施社区、乡镇人群筛查、干预和院内脑卒中患者综合干预,协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信息采集、实验室检测、数据上报和随访干预等工作。
(三)项目地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辖区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项目街道、乡镇政府机构,发动社区宣传,督促项目经费按时按量拨付至有关单位。
(四)疾控中心协助当地卫生健康局,支持项目医院开展项目街道、乡镇人口、卒中发病和死亡摸底、人员发动、现场筛查和质量控制等工作。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筛查对象的预约和集中,协同项目医院开展信息采集、实验室检测、数据上报和随访干预等工作。
(六)省级专家组
组长:陈 杨 省疾控中心慢病所主任医师
副组长:朱榆红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主任医师
成 员:韩剑虹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主任医师
孟 强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张 丽 昆明市延安医院主任医师
戴晓蓉 玉溪市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巴瑞琼 云南省曲靖中心医院主任医师
杨沧江 省疾控中心主任医师
吴庭书 楚雄州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杨华伟 大理州人民医院主任护师
石青萍 省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
赵文莉 德宏州中医医院副主任医师
杨云鹏大理州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王新梅 临翔区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陆必艳 砚山县中医医院主任医师
周豫婉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副主任护师
王小花 云南省曲靖中心医院副主任护师
颜 芳 昆明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
李家才 德宏州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
贺玉美 文山州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
张 婕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主治医师
马东妮 玉溪市人民医院主管护师
王爱梅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主治医师
孟照阳 砚山县中医医院主治医师
朱云芳 省疾控中心主管医师
伍福仙 省疾控中心医师
胡顺宇 省疾控中心医师
申 翔 昆明市延安研究实习员
余俊峰 楚雄州人民医院护士
罗 婷 临沧市疾控中心医师
杨晶晶 临翔区人民医院医师
省级专家组负责项目工作相关技术的培训,根据工作情况开展现场调研指导,并留存书面记录。
负责对全省数据进行质控。专家组通过信息平台定期(每双月至少1次)对全省筛查对象档案进行抽检质控,评估筛查对象个人基本信息、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风险评估、处理方法、随访和干预信息等是否真实、合理和完整,要求抽检档案比例不低于全部档案的5%,并对档案做出“合格”或“不合格”意见,并将抽检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省级项目办公室(省疾控中心)。省疾控中心负责任务完成率、随访干预覆盖率等评价指标的追踪,定期通报,督促工作进展。
省级专家按照要求完成省级交叉质控工作。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负责对玉溪市人民医院及其院外项目点档案进行质控;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负责对云南省曲靖中心医院及其院外项目点档案进行质控;昆明市延安医院负责对大理州人民医院及其院外项目点档案进行质控;大理州人民医院负责对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及其院外项目点档案进行质控;云南省曲靖中心医院负责对昆明市延安医院及其院外项目点档案进行质控;玉溪市人民医院负责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及其院外项目点档案进行质控;楚雄州人民医院对德宏州中医医院及其院外项目点档案进行质控;德宏州中医医院对砚山县中医医院及其院外项目点档案进行质控;临翔区人民医院对楚雄州人民医院及其院外筛查点档案进行质控;砚山县中医医院对临翔区人民医院及其院外项目点档案进行质控。
六、经费安排
2026年中央财政安排云南省项目资金396万元,各项目办、项目医院和社区、乡镇的项目经费及任务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社区、乡镇的项目经费统一分配至对应项目医院,再由医院拨付至社区、乡镇。建议医院先拨付一定比例项目经费,任务完成后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再兑付剩余经费。各项目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对应社区任务数。
各项目医院应按财政拨付经费额度1:1配套增加。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及使用标准按照国家《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项目经费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超范围支出。
各项目承担医院要定期(每双月下旬)向省项目办公室、国家技术指导机构报告项目实施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
七、时间安排
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现场工作和数据上报,11月15日前完成数据质控,11月30日前各项目医院形成总结报省疾控中心,12月15日前省项目办公室完成年度工作评估并形成全省总结报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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