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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共享
11 2026-06
云南省2026年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实施方案
05 2026-06
云南省2026年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工作方案
附件10:云南省2026年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工作方案.doc
05 2026-06
云南省2026年“体重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体重是反映人体健康状况的重要指标之一,体重异常特别是超重和肥胖是导致多种慢性病(如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和部分癌症等)的重要危险因素。云南省自2024年起开始实施“体重管理年”活动,为进一步强化实施云南省“体重管理年”活动,探索及推广适合本省的体重管理适宜技术,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26年,通过推广体重管理的适宜技术,强化科学普及和健康促进,持续广泛建立体重管理支持性环境,实现全民体重管理意识和技能显著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得以倡导和推进,部分高危人群体重异常状况得以改善。  二、工作要点  (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健全政府主导、卫健牵头、疾控主抓、多方协同、全域覆盖的工作长效机制,各级疾控机构要结合辖区人口特点、肥胖流行现状及工作基础,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和年度推进计划。省疾控中心负责统筹全省业务工作的总体规划、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质量控制、数据归集、成效评估及经验推广。州(市)级疾控机构负责统筹辖区工作推进,承接省级工作部署,开展辖区骨干培训、数据审核、区域协同联动,指导县级规范落实人群监测、重点干预、科普宣传、健康指导等核心任务,统筹联动辖区医疗机构、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各类阵地资源。县(市、区)级疾控机构立足属地抓落实,扎实开展人群体重监测、高危人群干预、基层健康宣教、群众健康指导及数据归集上报等基础性工作。  (二)全面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结合世界无烟日、全民健身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宣传月、全国爱牙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糖尿病日等活动主题日,利用健康大讲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巡讲月,充分发挥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形成线上线下、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融合的立体宣传,对健康科普知识进行全方位宣传,强化科普宣教进家庭、进社区、进学校、进医疗卫生机构、进机关企事业单位、进商超、进宾馆、进餐馆食堂等活动,实现多层次、多角度、全覆盖的健康知识宣传体系。统筹资源,优化政策支持,着力打造体重管理支持性环境,为广大居民、职工践行健康生活方式提供方便、可及的良好环境。  (三)借助“万步有约”大赛活动撬动人群体重管理  鼓励各地积极参与“万步有约”健走激励大赛,通过100天的团队健走竞赛,传递健康生活理念,推广“中等强度运动”干预技术,推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广泛开展,培养参赛人员“日行万步科学健走”的健康生活习惯,改善职业人群久坐和缺少运动的不良生活习惯,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四)实施体重管理技术推广工作  为探索契合云南省实际的超重和肥胖人群管理有效措施,进而推广体重管理适宜技术,计划在昆明市安宁市、晋宁区,楚雄州楚雄市,文山州文山市开展基于基本公卫慢性病合并超重和肥胖人群个体化综合干预项目试点工作。  (六)加强监测评估  深入分析体重管理基线数据,整合核心基础指标,精准研判人群体重现状与突出问题,为制定个性化干预方案、开展科学体重管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同时,完善活动效果评估机制,拓宽评估维度、细化评估标准,常态化开展过程复盘与成效研判,客观量化干预效果,及时补齐工作短板、优化管理策略,持续提升体重管理工作的科学性与实效性。  (七)统筹资源,持续构建共建共享健康支持性环境  建立有助于各相关工作有效衔接、共建共享共赢的工作机制,统筹资源,持续推进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提升健康环境建设品质。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健康活动,提高健康环境利用率,促进居民健康行为养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并提供个性化健康指导,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积极探索更多健康元素的建设及应用,如健康园区、健康集市、健康银行、健康企业、健康车厢、健康楼栋、健康工位等新型健康细胞和健康微环境。进一步提升居民健康环境建设品质,为居民提供可及和优质的健康选择,促进提升健康水平。
05 2026-06
云南省2026年农村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工作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提高上消化道癌(食管癌/贲门癌/胃癌)、结直肠癌和肺癌的早期诊断率及早期治疗率,提高五年生存率,降低死亡率。  (二)提高农村癌症早诊早治队伍技术水平。  二、实施范围  (一)上消化道癌机会性筛查在昆明市安宁市、德宏州芒市、昭通市、楚雄市姚安县实施;  (二)结直肠癌筛查在昆明市安宁市、大理州祥云县实施;  (三)肺癌筛查在曲靖市宣威市、红河州个旧市实施。  三、项目内容和任务  (一)上消化道癌机会性筛查  各项目点按照方案要求对高危人群进行内镜检查并每月在网络直报系统上报相关数据,完成任务量为项目承担医院胃镜检查量。昆明市安宁市不少于5000人,德宏州芒市不少于1000人,昭通市不少于3000人,楚雄市姚安县不少于1000人。  (二)结直肠癌筛查  昆明市安宁市开展肠镜检查人数不少于1000人,大理州祥云县开展肠镜检查人数不少于1000人,对发现的癌前病变患者及患者进行治疗,并在网络直报系统上报相关数据。  (三)肺癌筛查  曲靖市宣威市开展低剂量螺旋CT检查人数不少于2000人,红河州个旧市开展低剂量螺旋CT检查人数不少于1000人,对发现的癌前病变患者及患者进行治疗,并在网络直报系统上报相关数据。  四、机构职责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对项目实施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定期检查、督导和评估;依据国家有关技术要求,组织省级专家技术组制定省级技术实施方案,对项目点提供技术指导,并定期开展督导。各项目点应成立以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参加的项目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和项目技术组。  昆明市、红河州、大理州、曲靖市、楚雄州、德宏州、昭通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对县区内卫生健康委和项目承担单位的领导、组织和管理。德宏州上消化道癌机会性筛查与早诊早治办公室设在德宏州疾控中心,筛查医院为德宏州中医医院。楚雄州上消化道癌机会性筛查与早诊早治办公室设在楚雄市疾控中心,筛查医院为姚安县人民医院。昭通市上消化道癌机会性筛查与早诊早治办公室设在昭通市疾控中心,筛查医院为滇东北中心医院。昆明市安宁市上消化道癌机会性筛查与早诊早治项目办公室设在安宁市疾控中心,筛查医院为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金方院区);安宁市结直肠癌筛查与早诊早治项目办公室设在安宁市疾控中心,筛查医院为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安宁市中医医院。大理州祥云县结直肠癌筛查与早诊早治项目办公室设在祥云县疾控中心,项目医院为祥云县人民医院、祥云县中医医院。红河州肺癌筛查与早诊早治项目办公室设在个旧市肿瘤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筛查医院为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曲靖市宣威市肺癌筛查与早诊早治项目办公室设在宣威市疾控中心,筛查医院为宣威市第一人民医院。  云南省疾控中心负责项目总体协调和项目技术方案的总体设计,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组织开展质量控制,选定筛查目标人群,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相关数据,负责每年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云南医院(云南省肿瘤医院)相关专家负责对各项目点医院临床筛查进行技术指导。  五、项目要求  (一)强化项目组织管理。各项目点要建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项目工作的指导、协调。  (二)加强技术规范要求。各项目点要严格按照卫生健康委癌症早诊早治项目专家委员会制定的《大肠癌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方案》《肺癌筛查及早诊早治技术方案》《上消化道癌筛查及早诊早治技术》(2020版)开展工作,认真做好筛查对象的宣传、发动、入组、检查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筛查流程开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工作任务。  (三)建立省级医疗机构对口支援模式与机制。项目点要主动与省级专家技术组沟通与协调。充分利用省级医疗机构技术力量、设备等优势,加强对项目点专业人员的培训与指导,提高项目点医疗机构筛查专业队伍水平和能力。  (四)规范数据管理。各项目点要规范与项目相关的数据管理,须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审核并录入调查问卷,按时上报项目进展报告及数据库。  (五)伦理要求:在癌症筛查及早诊早治工作中,坚持知情同意和自愿原则。  (六)时限要求:项目筛查及数据上报工作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  六、资金安排  2026年中央财政资金下拨后,省级项目办根据国家项目组的项目经费分配标准,按照任务量制定经费分配方案。经费拨付至项目点后需按照国家项目组的要求专款专用。农癌项目经费可用于开展项目的相关支出,包括:项目宣传,培训,问卷、筛查数据上报,督导考核等。  七、保障措施  (一)技术保障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负责领导、组织和管理工作,成立省级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制定项目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省级项目办,北京大学肿瘤医院云南医院(云南省肿瘤医院)为省级技术支持单位。各单位通力合作认真组织实施《大肠癌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方案》《肺癌筛查及早诊早治技术方案》《上消化道癌筛查及早诊早治技术》(2020版)的相关事项。各县(市)项目负责单位整合当地技术力量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工作,并积极配合省级专家技术组完善和提高当地癌症早诊早治筛查技术和诊疗水平。  (二)工作评价  省卫生健康委组织项目办每年对各项目点实施情况至少开展一次评价。在筛查工作相对集中的时段省级专家组要派出专家进行现场评价和技术指导。各项目示范县(市)卫生健康委组织辖区项目工作人员开展不定期的自评,并将自查结果按规定及时上报省级项目办。评价内容包括项目指标完成进展情况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应提出明确的解决办法及整改时限,并有整改结果回复。  (三)工作通报  结合项目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各地对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拟采取的解决办法、整改后的结果、项目工作信息以工作简报的方式进行通报,项目点每月1次,省级每季度1次,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平行及垂直报告。  (四)省级专业技术支持  为提高项目点项目执行力,省级对各项目点安排专科医师协助当地开展工作,其工作职责是:指导并参与日常筛查临床检查;参与当地项目进展月、季、半年及年度会审;及时沟通省、州(市)及项目点工作关系。  八、质量控制  (一)上消化道癌机会性筛查  任务完成率≥100%,检出率达到相应地区的估算值,针对来自乡镇/社区、体检机构和医院就诊的上消化道内镜诊治人数中随机抽查至少5%,要求上消化道内镜规范检查达标率≥95%。  (二)结直肠癌筛查及早诊早治  任务完成率≥100%,检测率≥4%。  (三)肺癌筛查及早诊早治  任务完完率≥100%,检出率达到估算值。  附件-2026年云南省农村癌症早诊早治项目任务分配表.docx
05 2026-06
云南省2026年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可行、可持续原则,采用技术上可行且经济上合理的方法。  (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癌症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云南省卫生健康委领导负责统一部署和开展工作。  (三)各单位和部门围绕中心任务,明确分工、积极配合、相互协调,统一工作模式和流程。  (四)宣传定位为癌症预防,重点是癌症筛查。  二、工作目标  (一)探索科学可行的城市常见癌症高危人群评估、筛查和早诊早治管理模式和方法,开展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的卫生经济学研究,制定适合我省省情且性价比高的城市癌症早诊早治技术方案和管理模式,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推广实施城市常见癌症高危人群评估、筛查和早诊早治技术,提高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的比例,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癌症患者的生存率和生活质量,减轻个人和社会因癌症造成的经济和精神负担。  (三)提高各级医疗机构癌症防治能力及城市居民癌症防治知晓率、癌症筛查参与率,为在全省各城市推广癌症早诊早治项目提供可行性经验。  三、实施范围与任务数  (一)实施范围  2026年度,在昆明市官渡区、盘龙区,红河州个旧市、蒙自市,保山市隆阳区,普洱市思茅区,昭通市昭阳区,德宏州芒市、楚雄州楚雄市实施。昆明市延安医院、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个旧市人民医院、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普洱市人民医院、思茅区人民医院、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云南省滇东北中心医院、德宏州中医医院、楚雄市人民医院为项目临床筛查医院。  (二)任务数  2026年度,全省高危人群评估任务数为16400人,临床筛查任务数为5000人次。高危人群评估数与临床筛查任务数比例按照3:1完成,新增项目点首年启动参照5:1完成。  1.高危人群评估  各项目点高危人群评估的任务分配详见附件。  2.临床筛查  各癌种任务数占比分别为:肺癌35%,乳腺癌30%,肝癌5%,上消化道癌15%,结直肠癌15%。因各省、各地区癌种的患病率有较大区别,根据国家方案要求,在保证我省总的任务量5000人次不变的前提下,各癌种筛查数量变化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以内。如有特殊原因,需说明理由上报省级项目办,省级项目办请示国家项目组,经国家项目组同意后方可做出调整。各项目点临床筛查任务详见附件。  3.随访  根据国家癌症中心从国家癌症防控平台下发名单完成。  4.既往任务量未完成的项目点继续补充完成未完成部分。  四、机构职责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负责领导、组织和管理工作,成立省级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制定项目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省级项目办,北京大学肿瘤医院云南医院(云南省肿瘤医院)为省级技术支持单位。  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项目总体协调和项目技术方案的总体设计,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组织开展质量控制,选定筛查目标人群,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相关数据,负责每年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云南医院(云南省肿瘤医院)负责临床筛查技术指导工作,对相关州市项目医院的临床筛查环节进行督导、考评和质量控制。  昆明市、红河州、普洱市、保山市、昭通市、德宏州、楚雄州卫生健康委负责对县、区卫生健康委、项目办及项目承担单位进行领导、组织和管理。  高危人群招募机构分别为昆明市官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盘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红河州个旧市肿防办、蒙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普洱市思茅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昭通市昭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德宏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筛查医院分别为昆明市延安医院负责昆明市盘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辖区范围内高危人群临床筛查工作;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昆明市官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辖区范围内高危人群临床筛查工作;个旧市人民医院负责个旧市高危人群临床筛查工作;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蒙自市高危人群临床筛查工作;普洱市人民医院、思茅区人民医院负责思茅区高危人群临床筛查工作;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隆阳区高危人群临床筛查工作;云南省滇东北中心医院负责昭阳区高危人群临床筛查工作;德宏州中医医院负责芒市高危人群临床筛查工作;楚雄市人民医院负责楚雄市高危人群临床筛查工作。  五、工作内容与方法  依据国家癌症中心《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方案》(2024年版)执行。  (一)危险因素收集和高危人群评估  1.目标人群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本市常住户籍人口;  (2)实际年龄45-74岁(以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2.各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肿瘤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措并举,加大项目宣传力度,积极组织社区开展危险因素收集,包括问卷调查和生物学检测(乙肝表面抗原检测、粪便隐血检测、幽门螺杆菌检测)。社区工作人员指导居民进行问卷评估,评估出的高危人群在约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医院接受相关临床筛查。  3.评估与筛查时间间隔在30天以内。  (二)临床筛查  1.筛查医院按计划放号,社区工作人员指导或协助居民进行预约,并按照约定时间到辖区指定医院进行临床筛查,每位高危居民最多可预约5个癌种的体检项目。为了提高筛查应答率,建议各项目点设置一名领队,负责组织协调筛查的相关事宜。  2.各筛查医院严格按照肺癌、乳腺癌、肝癌、上消化道癌和结直肠癌筛查技术方案对评估为高危者在预约时间进行相关检查。筛查前应充分告知高危人群相关注意事项,并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按照操作规范进行血液样本采集及相应的筛查。上消化道癌、结直肠癌、肝癌筛查居民的血液标本保藏前需进行病毒和甲胎蛋白检测,剩余血液样本按要求分离、分装后冻存,在规定时间内运送至国家项目办。  3.筛查记录表填写及录入。筛查医院应在居民检查报告出具后及时填写筛查记录表,并录入“国家癌症防控平台”系统。  4.结果反馈。筛查医院应及时将临床筛查结果反馈给筛查对象,根据检查结果对筛查对象进行健康指导,并提出下一步诊疗建议。  (三)人群随访  根据信息平台推送的既往需要随访的高危人群完成筛查任务,收集随访对象诊断和治疗的情况。随访分为主动随访与被动随访。  主动随访目标人群为既往通过临床检查发现的各类癌种的阳性病变人群。主动随访内容包含再次接受临床检查的相关信息与随访信息收集。接受临床检查者纳入当年任务完成量。随访信息包括诊断和治疗的详细信息;对其中已经死亡者,需要获得其具体死亡信息(包括死亡时间、死因等)。社区将收集筛查中的所有信息并录入国家癌症防控信息管理平台。  被动随访需辖区疾控中心或肿防办提供当地肿瘤登记、死因监测信息与该项目参与人群数据库进行匹配,补充项目参与人群的癌症发病情况和死亡情况。  (四)信息收集、录入、审核及上报  人群高危风险评估、卫生经济学调查、临床筛查和随访等工作均在国家癌症防控平台上(包括中国居民癌症防控行动APP)进行,各项目承担单位信息管理员负责相关数据的收集、录入、审核和上报。  六、时间安排  (一)2026年3-4月,召开项目全省培训会,各项目点开展培训和现场工作;  (二)2026年10月,中期检查及报告;  (三)2026年12月,年度工作结束,递交年度总结材料  七、资金安排  2026年中央财政资金下拨后,省级项目办根据国家项目组的项目经费分配标准,按照任务量制定经费分配方案。经费拨付至项目点后需按照国家项目组的要求专款专用。城癌项目经费可用于开展项目的相关支出,包括:项目宣传,培训,问卷、筛查数据上报,督导考核等。  八、保障措施  (一)各项目参与单位应制定详细的项目管理方案和技术方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工作质量。重点做到流程合理、优势互补、职责清楚、合作发展。  (二)严格保证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具备所需的工作资质和工作背景,且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开始工作。  (三)项目开始前,应采取各种形式,取得相关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保证人群参与率和项目的顺利进行。  (四)所有参与项目的居民均需签署知情同意书。项目中涉及到的个人信息均需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所有信息需经省项目办确认无误后方可上报。  (五)项目中涉及到的所有生物学标本需严格按技术方案予以处理、保存和运输,以保证其生物学质量,用于必要时的复检。  (六)省级项目管理单位对项目参与单位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项目督导和评估(线上/线下)。  (七)项目调查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由昆明市、红河州、个旧市、普洱市、保山市、昭通市、德宏州、楚雄州卫生健康委负责处理,在诊断性检查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由昆明市延安医院、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个旧市人民医院、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普洱市人民医院、思茅区人民医院、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滇东北区域中心医院、德宏州中医医院、楚雄市人民医院按照院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立即妥善处理,同时应立即报告给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国家癌症中心和国家卫计委疾控局。  (八)质控指标:  (1)现场工作人员培训合格率达100%。  (2)问卷调查人群依从性达70%以上。  (3)各项任务完成率达100%以上。  (4)数据录入错误率低于5%。  (5)主动随访率不低于80%。  (6)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人口覆盖率100%。  附件-2026年云南省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任务分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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