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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的通知
肺炎机制发〔2020〕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为指导汽车、火车、飞机、轮船等公共交通工具做好消毒工作,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通过交通工具传播和扩散,现将《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2020年1月29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一、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正常运行的飞机、火车、长短途客车、公交车、地铁、轮船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感染防控,包括工作人员和旅行人员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采取的消毒等技术操作。二、工作人员操作指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公共交通工具工作人员需开展以下工作:(一)做好物体表面消毒。日常情况下,应保持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环境整洁卫生,并采取预防性消毒措施;飞机、火车、地铁、公交车、轮船等公共交通工具运行结束后,对内部物体表面(如车身内壁、司机方向盘、车内扶手、桌椅等),采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有效的消毒湿巾进行擦拭;座椅套等纺织物应保持清洁,并定期洗涤、消毒处理。当公共交通工具上出现人员呕吐时,应立即采用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或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后,再使用新洁尔灭等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当有疑似或确诊病例出现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完全清除污染物再消毒;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可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500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擦拭或喷洒消毒。地面消毒先由外向内喷洒一次,喷药量为100ml/m2~300ml/m2,待室内消毒完毕后,再由内向外重复喷洒一次。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min。(二)加强通风换气。日常情况下,可采用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飞机、高铁、地铁等相对密闭环境,建议适当增加空调换风功率提高换气次数,并注意定期清洁处理空调滤网;短途客车、公交车等有条件开窗的公共交通工具,有条件时可开窗低速行驶,也可在停驶期间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当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在无人条件下选择过氧乙酸、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过氧化氢等消毒剂,采用超低容量喷雾法进行消毒。(三)注意个人防护。日常情况下,建议工作人员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和手套;一次性使用手套不可重复使用,其他重复使用手套需每天清洗消毒,可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min,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然后常规清洗即可。当有疑似或确诊病例出现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个人防护。(四)手卫生。应加强手卫生措施,工作人员随时进行手卫生。可用有效的含醇速干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含氯或过氧化氢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然后消毒。(五)设立应急区域。建议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设立应急区域,如飞机、火车、客车等后部三排座位,当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可在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六)健康宣教。时刻注意开展公共交通工具上的防控健康宣教。三、旅行人员操作指南(一)佩戴口罩、手套。旅行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旅行结束时及时弃用。有条件的旅行人员可选择佩戴手套,一次性使用手套不可重复使用,其他重复使用手套需注意清洗消毒,可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min,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然后常规清洗即可。(二)手卫生。注意手卫生,旅行人员在旅程中应加强手卫生,旅程结束后需做手卫生。可选用有效的含醇速干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含氯或过氧化氢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然后消毒。(三)注意保持距离。旅行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条件时,相互之间尽量保持一定距离。(四)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日常情况下,听从公共交通工作人员的安排,做好个人防护。当有疑似或确诊病例出现时,听从工作人员的指令,及时自我隔离,听从安排进行排查检测,不可私自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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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托育机构相关工作的通知》解读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3岁以下婴幼儿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就做好托育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印发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托育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各类托育机构、3岁以下婴幼儿的早教机构、亲子园,暂停开展收托、保育服务和线下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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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托育机构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切实保障3岁以下婴幼儿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做好托育机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发挥牵头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托育机构的监督管理。二、指导各类托育机构可依法暂停开展收托、保育服务,具体恢复入托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三、指导面向3岁以下婴幼儿的早教机构、亲子园等,暂停开展线下培训活动,鼓励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提供服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我委报告。国家卫生健康委2020年1月28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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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县级公立医院既是城市三级公立医院网络的网底,又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处于我国城乡医疗服务体系的枢纽位置,指导县级医院做好县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工作,及早发现病例,科学开展救治,对于遏制疫情向农村扩散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二、主要内容通知从六个方面,对做好县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要求各地县级医院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严格实行预检分诊制度,在独立区域设置发热门诊,诊疗过程中要密切关注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流行病学史、咳嗽、发热等症状的患者,一旦发现可疑病例,立即采取隔离留观措施。二是认真做好救治准备和医疗救治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医联体的作用,按照“四早"、“四集中"的原则,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特别是重症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在定点医院基础上,各地要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遴选具备呼吸道传染病防护条件的医院作为后备医院,并做好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病房、药品及设备、检测试剂、消毒器械和防护用品的配备。三是加强疑似和确诊病例就诊管理。要求县级医院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做好病例管理工作。对于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要尽快隔离治疗,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以便进一步明确诊断。对于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要按照我委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要求,转运至定点医院集中救治。四是切实做好医院感染防控。要求县级医院根据我委印发的技术规范,做好隔离防护、手卫生、病房管理、环境消毒和废弃物管理等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五是加强医务人员培训。要求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县级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的全方位培训,并充分发挥医联体牵头医院的作用,利用驻点培训、现场指导、远程医疗等手段,加大对医联体内下级医疗机构的指导。六是加大对贫困地区县级医院保障力度。要求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对贫困地区县医院的物资保障力度和医疗资源统筹,确保贫困地区县级医院具备基本的医疗救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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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0〕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县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各地县级医院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严格实行预检分诊制度,在独立区域设置发热门诊,有明显标识,保持良好通风、落实消毒隔离措施,防止人流、物流交叉。严格执行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认真落实病人登记报告制度,密切关注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流行病学史、咳嗽、发热等症状的患者,一旦发现可疑病例,立即采取隔离留观措施。二、认真做好救治准备和医疗救治工作各地要充分发挥医联体的作用,按照“四早"、“四集中"的原则,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特别是重症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县医院作为定点医院,要在独立的传染病病区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和确诊病例。各地要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遴选具备呼吸道传染病防护条件的医院作为后备医院,遴选综合医院作为后备医院时,要清空病区,按照呼吸道传染病医院感染防控要求进行病房改造。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要做好病房、药品及设备、检测试剂、消毒器械和防护用品的配备,为有序有效救治患者创造条件。三、加强疑似和确诊病例就诊管理县级医院要充分发挥医联体作用,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做好病例管理工作。对于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应当尽快进行隔离治疗,并采集呼吸道或血液标本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进一步明确诊断。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县级医院,可将标本送检至县(区)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或医联体内具备检测条件的上级医院进行检测。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要按照我委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要求,转运至定点医院集中救治。四、切实做好医院感染防控县级医院要严格落实遵照我委印发的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中常见医用防护使用范围指引等要求,做好隔离防护、手卫生、病房管理、环境消毒和废弃物管理等医院感染控制作用,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严防医院感染的发生。五、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与相关技术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县级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的全方位培训,重点培训医务人员掌握诊疗知识和工作流程,提高“早发现、早诊断"意识、医疗救治水平和院感防控能力。要充分发挥医联体牵头医院的作用,利用驻点培训、现场指导、远程医疗等手段,加大对医联体内下级医疗机构的指导。六、加大对贫困地区县级医院保障力度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县级医院的支持力度,加强物资保障力度和医疗资源统筹,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医疗设备和医疗力量,确保贫困地区县级医院具备基本的医疗救治能力,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2020年1月28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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