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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是食物!是药物!”——草乌的自白
新闻来源:云南省疾控中心疫情监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心 浏览量:0 【字体:      

“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我是一棵被人冤枉的小草”,大家好,我是草乌,来自于毛茛科乌头属这个植物大家族。

我们家族住在云南省的成员有60多位,其中的川乌、附子、黄草乌、紫草乌、滇西乌头、大草乌、雪上一枝蒿等大伙儿应该都很熟悉。一提到我们家族,大家都谈之色变。毕竟每年大家都会看到“草乌比砒霜毒一百倍”“食用乌头致X人中毒X人死亡”“一口草乌险丧命”之类的报道。但事情不是你们想的那样子啊,宝宝好委屈,我们才不是“杀人狂魔”!

我的家族成员确实含有致命的毒性成分——乌头碱,但我们作为药物也有着不可替代的药用价值。在中医里,专业的中医师根据患者的病情决定使用方法和剂量,再经过正确的加工让我们“脱胎换骨”,我们也可以成为治疗风湿病、关节炎、头痛、牙痛等多种疾病的良药;我们也能成为人类健康的守护者,而不是被妖魔化的“杀手”。

我的毒性就像一把双刃剑,用对了能救人,用错了会伤人。食用乌头碱中毒后一般2小时之内发病,症状主要有口、舌及全身麻木、气促、呼吸困难、心悸、心动过速和各种心律失常,可因心律失常和呼吸抑制而死亡。大家平时看到的中毒死亡的惨剧,往往是因为人们自行食用我们进补或误食而造成。你们错误地认为只要炖煮的时间够长,自行食用我们就是安全的。我再次强调:我们是药物!不是食物!不能自行购买服用!外用药酒不能饮用!如果不慎发生中毒,应及时转送医院治疗。

在这里,我要郑重为我的家族正名,我们和整个中草药大家族的成员们一样,都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资源,只要合理利用,我们就能为人类健康作出贡献。希望将来,人类能够更加地了解和正确使用我们,使乌头碱中毒的人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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