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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动态
21 2023-03
提升能力,助力消除丙肝行动
2023年3月14-17日,中国疾控中心艾防中心在云南省昆明市举办2023年全国丙肝防治及消除丙肝行动培训班,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控中心的丙肝骨干参加了培训。中国疾控中心艾防中心党委书记刘中夫、丙性室副主任李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宋志忠、防艾处处长杨艳,云南省疾控中心工会主席贾曼红出席开幕式。宋志忠副主任发表讲话并表示:“中国疾控中心艾防中心将此次培训班安排在云南举办,是对我省丙肝防治工作的支持和鼓励,必将对我省快速推进丙肝防治工作起到促进作用。我省将以本次培训班为契机,按照国家要求安排部署好下一步工作,为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助力"。刘中夫书记对培训班提出要求,希望学员通过本次学习,把握下一步丙肝防治工作重点,积极推进各省丙肝消除工作。培训内容包含我国丙肝防治进展与消除方案策略、丙肝检测策略、丙肝病例全流程管理、信息收集和分析、我国消除丙肝思考和近期工作、丙肝实验室检测、丙肝防治信息系统使用和管理、丙肝病例报告数据质量核查、丙肝哨点监测数据收集与分析、《丙型肝炎防治指南(2022年版)》解读、既往报告丙肝病例随访工作等10项内容;培训班还邀请了福建省、云南省和浙江省湖州市分别就丙肝哨点监测工作、云南省丙肝防治工作和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全流程管理进行经验介绍。通过培训使丙肝防治人员的工作能力得到提升,为全面推进消除丙肝行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 2023-03
爱卫中心2023年第二批爱国卫生宣传品制作项目询价公告
爱卫中心2023年第二批爱国卫生宣传品制作项目(ZBB20230164),详细要求见附件。标书要求:做1份,密封完好,加盖公章。标书中包括公司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其它相关资质,投标方案的详细内容、报价、样品、相关服务承诺和说明。投标注意事项:参与投标各供应商的报价不能超过预算,另需各投标方提供加盖公章的质量保障承诺书和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如有虚假情况,将列入失信黑名单,今后我方将不再受理投标。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23日中午12:00。标书递交地点:昆明市西山区东寺街158号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号楼205办公室。联系人:杨帆。钉钉咨询群32156185。公示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3月23日。特此公告。综保部、爱卫中心2023年3月20日附件下载:项目参数
20 2023-03
省疾控中心检查考核玉溪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按照《云南省病媒生物防制先进城区考核与管理办法》(云爱卫办发[2015]7号)和国家标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的规定和要求,根据玉溪市爱卫办申请,受云南省爱卫办委派,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成技术评估组,于2023年3月15日至18日对玉溪市红塔区和江川区建城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技术评估。评估组按采取备检点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对玉溪市红塔区和江川区建城区的中小餐饮店、宾馆酒店、食品加工厂、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机关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客运站、居民区、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建筑工地、公共绿地等场所进行现场评估。通过现场查看,评估组认为,玉溪市红塔区和江川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做到了领导重视,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取得成效。评估组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防鼠防蝇设施建设不到位、灭鼠毒饵站设置管理不规范、蚊蝇孳生地治理不彻底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红塔区和江川区下一步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提出指导性建议。
20 2023-03
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召开2022年全省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总结暨云南省医用X射线工作者辐射流行病学随访培
为总结2022年全省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安排部署2023年有关工作,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健康与放射卫生所于2023年3月15日-17日在丽江市古城区举办了2022年全省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总结暨云南省医用X射线工作者辐射流行病学随访培训班。3月16日上午云南省疾控中心查舜副主任、丽江市疾控中心吉永主任和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刘强副所长做开幕式讲话,随后向2022年职业卫生及放射卫生检测能力比对结果优秀的州(市)疾控中心颁发优秀证书。开幕式结束后由职业健康与放射卫生所漆俊所长做了2022年全省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总结,培训班则由邢漪副所长、樊芳副所长以及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的刘强副所长、王津晗副研究员、顾叶青副研究员进行授课培训。本次参加培训的各州(市)疾控中心专业人员共55人。通过此次培训学习,各州(市)疾控中心专业人员对2023年工作任务要求都有了清晰的工作思路,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放射卫生检测技术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同时也为全省医用X射线工作者辐射流行病学随访调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0 2023-03
国家专家组赴云南省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评价复核工作
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和项目评价复核有关工作安排,国家卫生健康委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组织有关专家3人,于2023年3月16-18日对我省2022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绩效评价进行现场复核,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和省疾控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技术指导中心有关人员全程陪同。根据国家抽查地区选取要求,云南省由临沧市临翔区和保山市龙陵县代表我省接受国家复核。本次国家复核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现场通过座谈、电话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县区资金文件和凭证资料、系统上报数据质量、居民健康档案真实性和规范性、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满意度等方面进行了现场复核。工作过程中,国家专家对我省在居民健康档案的规范填写和系统功能完善等方面提出了改进意见。在下一步工作中,我省将会根据国家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完善有关工作,进一步规范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提高项目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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