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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
上海市疾控中心到云南省疾控中心(省预科院)开展专题调研交流
为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优化省级疾控机构岗位管理和人员晋升工作,2026年10月29日—30日,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何懿一行4人到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省预防医学科学院)(以下简称:云南省疾控中心)开展专题调研交流。 调研期间,云南省疾控中心党委书记左仕富介绍了中心基本情况。随后,调研组参观数字展厅,观看云南疾控的历史沿革、业务工作、应急队伍建设、爱国卫生、科普教育等方面的图片视频展示,进一步了解云南省疾控中心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调研组围绕访谈对象基本情况、日常工作开展、科研项目承担和产出情况、职称晋升等多方面内容,与云南省疾控中心职能科室代表进行一对一深度访谈,了解职能科室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及职业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意见建议。 10月30日,双方进行座谈交流。会上,双方领导结合调研目的、基本情况等进行交流。云南省疾控中心人资部介绍了干部队伍建设、人才梯队建设、人员管理、职称及岗位聘任等方面的工作情况。科教部介绍了目前沪滇合作情况以及未来计划。 双方围绕省级疾控机构岗位设置和晋升路径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如何进一步优化省级疾控机构岗位设置和晋升路径等工作交换意见。 此次调研交流不仅增进了双方的友谊,也为彼此提供了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的机会。下一步,双方将在沪滇合作的基础上加强沟通联系,深化合作,共同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上海市疾控中心组织人事处处长陆晔,组织人事处、业务管理处工作人员,云南省疾控中心党委副书记马燕、纪委书记马敬百,人力资源部、科研教育服务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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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
云南省疾控中心(省预科院)开展10月安全生产联合检查
为深入贯彻国家、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安全生产委员会扩大会议暨年底前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落实《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部署要求,紧盯秋冬季节、岁末年初安全风险特点,切实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隐患。10月29日,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省预防医学科学院)(以下简称:中心)组织开展10月份安全生产联合检查。 本次检查由中心副主任赵世文带队,行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保卫部、综合保障部、质量管理部、慢病所、信息中心7个科室组成两个检查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对照卫生健康系统医疗机构安全检查共性隐患清单,实行隐患重点标识、挂牌销号管理,聚焦源头性、苗头性风险,对办公区域、家属生活区开展全覆盖排查。重点检查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实验室及生物安全、易制爆及危化品储存使用、网络保密管理、燃气使用、动火高空作业、建筑施工、疫苗冷库运维、充电桩运行等关键重点部位。 检查现场,赵世文强调,当前正值秋冬火灾高发时段,叠加各类重要节点,安全生产工作容不得麻痹松懈。全体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安全是一、其他是零”理念,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把安全生产责任压实到岗、落实到人;要强化重点区域内部管控,抓实实验室、卫生应急库房、危爆试剂、疫苗冷库、动火作业、建筑施工、水泵房、配电房等重点点位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落实中心下班前5分钟安全检查制度,做好水、电、气及门窗关闭,同步做好职工上下班出行安全提醒。针对排查发现隐患,能够现场处置的坚持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由科室负责人签字认领,层层传导压实整改责任。 下一步,中心将在内网通报本次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结果,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报送保卫部备案,坚决杜绝纸面整改、虚假整改。持续紧盯消防、危化品、生物安全等重点领域风险,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安全管控和应急防范,切实守牢安全生产底线,保障中心各项业务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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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
云南省疾控中心(省预科院)门诊部开展穴位埋线实操培训
为持续提升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省预防医学科学院)门诊部中医适宜技术规范化操作水平,丰富中医调理手段,2026年10月28日上午,门诊部组织医护人员开展穴位埋线技术实操。 本次培训系统讲解穴位埋线的中医原理、适应症、常用取穴、操作流程、消毒规范、进针角度、线体植入要点、禁忌症及术后注意事项。带教老师现场示范标准化操作,结合不同体质、病症讲解取穴配伍思路,对操作重点、难点和风险注意事项逐一解析。 参训人员认真观摩学习、积极交流提问,熟练掌握穴位埋线操作细节与临床应用要点,夯实理论根基,规范实操思路,提升了该项特色技术的运用能力。穴位埋线属于长效中医适宜技术,刺激持久、疗效稳定、就诊便捷,适用于体质调理、代谢调节、慢病干预及亚健康养护。 下一步,门诊部将持续抓实中医特色技术培训,锤炼临床实操本领,以规范专业的中医诊疗,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特色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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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
云南省疾控中心(省预科院)门诊部开展面部针灸专项培训
为夯实中医适宜技术基础,丰富中医诊疗手段,提升中医皮肤规范化服务能力,2026年10月28日下午,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省预防医学科学院)门部诊组织开展面部针灸专项技能培训,全体医护人员参与学习。 本次培训聚焦面部针灸核心技术,讲解面部经络循行、气血调护理论,以及面部衰老、色斑、暗沉、松弛、细纹等问题的中医辨证思路。培训老师结合临床实操,细致讲授取穴原则、进针手法、刺激强度、禁忌症及安全操作规范,对面部精细施针、筋膜放松、疏通气血养颜等要点进行现场示范。 参训人员认真听讲记录,围绕实操难点、群众调理需求积极交流探讨,熟练掌握标准化操作流程与辨证思路。 此次培训夯实了医护人员针灸技术功底,拓展了中医适宜技术在皮肤病症调理、养颜美容、亚健康干预等方面的应用。下一步,门诊部将持续打磨中医特色技术,常态化开展技能培训,以规范专业的中医服务,为群众提供优质、安全、个性化的健康调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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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
云南省疾控中心(省预科院)新建办组织开展《紧急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学习
2026年10月28日,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省预防医学科学院)新建办组织科室员工开展《紧急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专题学习。会议传达学习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印发的《紧急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26〕12号,以下简称《办法》),围绕紧急采购适用范围、启动条件、采购方式与程序简化、合同签订与资金支付、档案保存、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等重点内容进行集中学习研讨,并重点学习了《办法》的以下主要内容: 一、启动紧急采购“三道门槛”:1.发生了严重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或者紧急国防、外交等其他不可抗力事件;2.现有应急储备不足,并且经紧急调拨或者支援后仍无法满足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需要;3.采购的是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用的是预算资金。 二、顺序不能颠倒:先用储备、先调拨支援,都不够了才轮到紧急采购。《办法》第三条中说明:平时按储备要求、应急预案事先开展的采购,不算紧急采购。《办法》第七条还强调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利用现有物资储备和资源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三、方式、审批、资格、竞争、评审、合同六个环节简化。1.方式,《办法》第十条:原则上以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为主;因时间极为紧迫、市场供给渠道受限不能满足的,可以直接采购,按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与供应商协商定价。2.审批,《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超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想改用其他方式的,采购人自行确定,无须报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财政部门批准;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自行组织实施后报主管预算单位备案即可。3.资格审查,《办法》第九条:允许供应商用书面承诺替代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等证明材料。4.竞争程序松绑《办法》第十一条:可以用邀请书直接邀请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只有两家甚至一家,只要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仍可继续开展;可以缩短投标、响应时间。5.评审组织,《办法》第十一条: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数量自行确定,需要专家的可以自行选定专业领域评审专家,具体比例和选取办法按内控定。6.合同,《办法》第十四条:采购文件约定的可以用简式合同,但需写清当事人、标的名称质量数量、验收标准、价款支付、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 四、必须留痕的六个动作:1.内部会商决策记录;2.启动紧急采购情况说明;3.采购需求确定依据;4.简化程序与(直接采购)协商记录;5.结果公告(10个工作日内,最晚紧急结束后5个工作日);6.档案保存15年并年度统计报送。 五、比较紧急采购与常规政府采购的差异,并整理了详细清单(详见附件)。 与会人员结合新建办采购工作实际,就规范紧急采购启动决策、完善内部会商机制、强化全流程留痕管理、防范采购风险等作了交流,进一步明确要严格把握紧急采购与常规政府采购边界,做到响应及时、程序合规、责任可溯,切实提升新建办应对突发事件的采购保障能力和规范管理水平。一句话总结:门槛从严、程序从简、记录从全、问责从重。 紧急采购与常规政府采购的比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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