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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
云南省2022年职业病危害监测评估专业骨干人才培训正式启动
为加强职业病防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职业病危害监测评估的技术支撑和服务能力,建立健全云南省职业病防治防治专业人才队伍的培训机制,按照《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2年职业病防治人才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的通知》(云卫职健发〔2022〕5号)的要求,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全省的职业病危害监测评估专业骨干人才培训基地,积极承担相应的培训任务。2022年8月8日上午,云南省职业病危害监测评估专业骨干人才培训在昆明市正式启动。本次培训班将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相结合,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以在实干中学习、在实践中不断提升职业病危害监测评估能力的方式开展培训为期90天的培训项目。全省省级、州(市)级、县(市、区)级疾病预防预防控制中心共计有84名学员参加了本次培训班。省卫生健康委将建立培训考核机制,强化过程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培训学员,授予培训合格证书。培训班开班仪式由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健康与放射卫生所漆骏副所长主持,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游德龙副处长和省疾控中心查舜副主任出席了开班仪式并分别致辞。游德龙副处长指出:一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紧迫感;二要明确任务,确保培训取得实效性;三要严明纪律,强化管理确保培训的顺利开展;四要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扎实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查舜副主任强调了以下内容:一是提高认识,各级疾控应当迅速转变思想,切实加强学习,承担起相应工作任务;二是强化能力提升,切实履职履责,在掌握好理论知识的同时,充分提升实践技能;三是触类旁通,互相沟通协调,共同完成好各项工作。举办职业病防治人才培训班是国家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人才队伍和技术支撑能力的重要举措,本次培训班的举办,对提高我省职业病防治水平,保护职业人群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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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
云南省疾控中心召开2022年第2季度安全生产综治分析会并组织安全专题教育培训
7月12日下午14:30,云南省疾控中心在1号楼4楼报告厅,召开中心2022年第2季度安全生产综治分析会并组织安全专题教育,中心领导、各部门职工共320人参加。首先,昆明市公安局经济文化保卫分局文化保卫处副处长钟雪吕警官,结合近期网络电信诈骗的发案情况,深度剖析典型案例,对电信网络诈骗层出不穷的各种手段、形式特点、存在原因、常见类型、预防要点等作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谨防电信诈骗"专题教育。接着,行政办尹洁主任传达学习“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全系统安全生产和实验室生物安全大检查的通知"、“云南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的通知"、“云南省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主汛期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保卫部李元富副部长通报中心2022年第2季度的安全生产、综治维稳、消防安全工作情况,部署第3季度安全生产、综治维稳、消防安全工作重要事项。最后,中心党委书记左仕富作总结性发言:一是要改进会议签到。会议牵头和相关部门,签到时做好详细记录,参会与不参会不能一个样,应作为年底考评依据;二是要谨防电信诈骗。应谨记“三不一及时"和“十个凡是",树立预防为主理念,提高非法理财、违规借贷的甄别能力,避免上当受骗,造成经济损失。三是要做好应急准备。三份文件精神务必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并做好安全生产、抗震救灾、防汛抗旱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四是千万要明辨是非。在大是大非面前,务必增强政治辨别力和政治敏感性,做到不参与、不评论。五是要做好自身防护。极端天气,不冒然出行;下穿隧道,路况不明不冒然进入。六是解决问题不过夜。认真落实安全通报的各项内容,发现问题苗头,必须连夜整改,切实消除问题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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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
共建国家卫生城镇——创卫标准修订重点解读(二)
这一期小编将围绕《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修订中的重要调整内容进行梳理。大家都知道,新标准中最重大的一项改变就是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的创建标准合二为一了。《标准》修订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推进补齐公共卫生短板,推动健康中国行动落实,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创建标准的延续性、可操作性,聚焦疾病防控、人居环境改善、饮食习惯、社会心理健康、公共卫生设施建设等,引导各地全面改善环境卫生状况,提升群众健康素养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那新标准修订中又有哪些重大的调整呢?!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重点一标准模块调整(一)新要求:1.旧:国家卫生城市内容包括8个模块40项标准;2.新:内容调整为7个模块45项标准。(二)重点解读:1.原第七模块“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与第八模块“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合并为“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2.模块标准条目数有调整。重点二评价指标调整(一)新要求:1.旧:指标未单独列出,穿插于标准正文中;2.新:单独列出了数据评价指标,共计56项。(二)重点解读:1.11项指标要求与旧标准要求保持一致;2.21项指标目标值有调整;3.24项指标为新增评价指标。重点三注重可操作性(一)新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社会发展和可操作性,删除了许多不便于实际工作考核的宽泛表述和个别指标,“贯彻落实《XX》"等表述均已删除。(二)重点解读:1.增加的指标均为全国统计的可量化指标,便于数据的统计和核实;指标更加量化和可比,通过开展数据的报送和线上评估,减少现场评估的工作和时间,减轻基层负担。重点四强调梯次推进(一)新要求:新标准中明确规定,要申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必须先创建成功至少1个国家卫生县,要申报创建国家卫生县必须先创建成功至少1个国家卫生乡镇。(二)重点解读:1.要求各地打好基础,从乡镇—县—城市一体化推进卫生城镇创建;2.我省目前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基数少,必须全面打造一批。重点五突出疾病防控和医疗卫生(一)新要求:1.倡导“公勺公筷"“分餐制"等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积极预防控制重大传染病可能产生的公共危害;2.丰富了“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内容,增加了更多可量化的指标和要求,将健康中国行动中的多项要求融入其中。(二)重点解读:1.增加了多项慢性病防控指标;2.拓展和丰富了疾病防控和医疗卫生服务内涵;3.助力疫情防控和传染病控制。重点六向健康城市迈进(一)新要求:强化了健康细胞的建设,如要求辖区内积极开展健康县区、健康乡镇和健康村、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大力推进健康乡镇建设。(二)重点解读:1.强调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2.提质提速,加快健康细胞建设。重点七助力健康中国建设(一)新要求:在标准中增加了防控青少年近视和肥胖、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人均预期寿命等健康中国行动指标要求。(二)重点解读:1.新增的24项指标中,8项指标为健康中国行动指标,11项为健康中国行动相关指标;2.助推健康中国、健康云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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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
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全员生物安全培训
2022年4月15日是我国第7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加强中心全体人员对生物安全相关知识的学习,提升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提高职工生物安全意识,2022年4月13日上午质量管理部组织开展生物安全培训,中心全体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本次培训由质量管理部乔恩发副主任技师进行授课,授课内容丰富实用,强调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性毋容置疑,之后详细介绍了生物安全涉及到的各种潜在危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风险评估要素等内容。同时为了巩固培训效果,质量管理部于培训后在中心办公系统开展生物安全知识答题,中心全体员工积极参与。生物安全工作一直以来是疾控系统的工作重点之一,此次培训从生物安全各个层面强调了生物安全的重要性,参训人员受益匪浅,提高了中心全体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和理念,进一步规范了中心开展的各项实验活动,对今后实验室开展生物安全相关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指导,为中心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保障了中心的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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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
云南省疾控中心开展生物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
为加强云南省疾控中心实验室相关人员对生物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技术水平,中心由质量管理部牵头于2021年1月21日下午在中心内部开展生物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中心各相关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负责人和检测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上首先由中心副主任闵向东做重要讲话,反复强调生物安全的重要性,是中心最为重视的工作之一,中心各相关人员必须在日常工作中加以落实。之后由中心生物安全首席专家罗山主任介绍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国际组织及国外法规指南、国内法律法规、国务院条例、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章及标准、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章及标准和国务院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章等,并重点对2021年4月15日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进行了深入剖析和讲解。接着质量管理部王建华部长介绍了中心内部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将根据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进行修订的内容和方法,要求各实验室严格遵照执行,做好各项体系文件的修订工作。此次培训从生物安全法律法规的层面强调了生物安全的重要性,参训人员受益匪浅,深化了中心实验室相关人员对生物安全法律法规的认识,进一步规范各项实验活动,推动了中心各实验室生物安全体系文件的修订工作及时完成,对今后各实验室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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