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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
省疾控中心会计领军学员参加云南省第二期会计领军人才第二批第四次集训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云南省第二期会计领军人才第二批第四次集中集训的通知》要求,省疾控中心会计领军学员于2023年4月6-21日赴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参加学习。此次培训课程内容丰富,具有政治高度、时代背景、专业特点和经济前沿,共安排了《深刻理解“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民族复兴与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使命》《行政事业单位经济犯罪与违纪典型案例分析》《新形势下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方法与案例分析》《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政策和实践》《预算绩效评价全流程实务操作要点及典型案例分析》《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解读》《财会监督典型案例分享》等课程,其中,财会监督相关课程是本次培训的学习重点。为增加培训效果,此次集训安排了学员业务交流和财会监督专题结构化研讨。通过学员之间的交流、讨论,拓宽了工作思路,巩固了学习成果,提升了多维度的综合能力。作为会计领军学员,要充分发挥好引领、带动作用,将所学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中,提高政治站位、恪守职业道德、夯实业务技能、提高综合能力,主动服务于单位的决策部署,努力提升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单位财会监督;要发挥辐射作用,为云南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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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
云南省疾控中心开展2023年五一节前暨4月份安全生产大检查
4月25日,云南省疾控中心结合工作安排,围绕五一假期即将来临,安全生产工作压力增大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了五一节前暨4月份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此次检查,围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信访维稳等方面,聚焦关键部位、重点环节,查找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措施、夯实安全基础。检查由中心党委副书记马燕带队,行政办、保卫部、综保部、质管部、慢性所、健促信息中心6部门相关人员参加。检查过程中,马燕副书记要求全体职工切实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压实责任,放假前,彻底开展1次部门内部的安全自检自查,关好门窗、水电、气和设备仪器,假期中注意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坚持从点滴做起,从自身做起,切实维护单位平安和个人安全。通过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并将安全检查情况在中心OA办公系统进行通报,确保中心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清、底数明、整改实,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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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
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派员参加真菌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研讨会暨病原真菌的公共卫生风险防控培训会
为有效应对病原真菌相关的公共卫生风险,提升疾控机构实验室针对病原真菌的诊断、监测和预警的能力,促进真菌相关实验室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23年4月18日在北京举办“真菌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研讨会暨病原真菌的公共卫生风险防控培训会"。云南省疾控中心急性传染病防制所按要求派员参加。本次会议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处赵赤鸿处长和中国疾控中心传染病所卢金星书记主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相关专家先后做了专题报告,内容包括:病原真菌学概述,疾控视角下的国内病原真菌风险分析,病原真菌感染的实验室诊断技术和质控要求,高致病性真菌和真菌生物安全防护,《WHO真菌优先性清单》解读,真菌体外耐药实验和真菌药敏规范解读。参会专家指出,结合目前国际国内的疫情形势,真菌监测工作势在必行,但目前真菌监测工作在我国还属于比较薄弱的领域。本次会议作为全国疾控系统第一次关于真菌方面的研讨会,将对各地建立实验室监测网络体系起到促进作用,为后续项目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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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
省级专家组到怒江州和德宏州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现场技术指导工作
4月19-22日,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抽调省疾控中心、大理州、保山市和怒江州省级基层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专家共9人组成联合专家组,对怒江州泸水市大练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兰坪县金顶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和德宏州芒市风平镇卫生院、盈江县旧城镇中心卫生院共计4家单位开展了“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现场技术指导工作。本次现场技术指导采取“一线工作法",坚持“问题导向",通过了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等达标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采取实地调研座谈、查阅资料、现场带教培训提供技术支持等方式进行。专家组抵达现场后,对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和《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的条款要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管理、医疗服务能力、医疗质量安全、护理感控质量、公共卫生管理等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并对基层业务人员进行了面对面培训,及时指出现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重点和建议。同时,要求各单位要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问题清单,尽快完成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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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
云南省疾控中心率先在我省完成2023年国家实验室生物安全人才培训项目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工作安排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能力建设和继续医学教育中心关于印发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大纲(2022年版)的通知》(国卫继教继发〔2022〕17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将采取长期培训方式实施2023年度实验室生物安全人才培训项目,由国家卫健委统一部署,按照云南省卫健委的工作要求,云南省疾控中心作为全省公共卫生机构生物安全培训指导中心继续负责2023年全省公共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培训工作。云南省疾控中心由质管部牵头组织全中心相关业务科室精心筹备,于2023年3-4月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全省公共卫生机构国家实验室生物安全人才培训,培训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3月13-24日理论培训为线上的理论培训,4月9-22日为实践操作培训。参训人员包括省级疾控机构、全省的16个州(市)疾控中心和部分县(市、区)疾控中心、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等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人员共60人。本次培训的内容包括理论培训和实操培训,内容覆盖生物安全的所有要点,包括实验室生物安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和实验室备案、审批与认可的管理制度;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置等风险管理方法;实验室主要设施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维护方法;病原微生物采样、菌毒种保存、运输要求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操作规范;实验室消毒灭菌和废弃物管理要求;实验室人员与健康管理要求;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操作规范;实验室安全保卫要求等。本次的培训理论结合实践操作,专业性强,可操作性强,学员受益匪浅,通过为期一个月的系统培训每年持续为我省公共卫生机构培养一批接受过规范化培训,稳定性强、专业性强、应对能力强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操作人才,推动我省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进入新的篇章,让全省公共卫生机构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均能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强化管理、规范操作,确保了实验室的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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