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一季度传染病管理质量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业务指导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基本疾病预防控制信息收集报告的有关要求,市疾控中心传控科工作人员4月12日至22日开展了2022年一季度传染病报告管理质量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业务指导工作。卫生院以上的医疗单位由分管领导检查疫情和突发卫生事件上报;必须配备专用网络直报设备和网络直报人员;明确疫情管理人员,并负责自查;建立报告管理制度、奖惩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建立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异常信息报告流程、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检验影像室登记、传染病登记和死亡登记表册;有应急处理预案,即异常情况的处理机制与流程。各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服务中心做好本辖区内重点传染病个案报告、管理质量工作,具体包括:病例报告与管理、密切接触者管理、流行病学调查、聚集性传染病疫情处置、疫点疫区处理、健康宣教及其落实其他防控措施等方面。每年开展对医务人员、新进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异常信息报告、常见(新发)传染病诊断标准、网络直报系统数据统计规则的培训。通过本次业务指导,进一步规范了我市传染病疫情、突发卫生事件和基本信息报告管理工作,通过正常的网络报告,及时发现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收集分析辖区内传染病的发病情况,为政府部门制定有效的疾病预防控制方案提供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