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指导 提升管理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要求,澄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控科工作人员于7月11日至8月7日对澄江市医疗机构开展2023年二季度重点传染病、传染病报告管理质量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业务指导工作。本次业务指导主要围绕日常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展开,各医疗卫生机构有疫情管理人员,并负责传染病自查,建立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奖惩制度等相关制度,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异常信息报告流程,应急处理预案,规范登记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检验影像室登记、阳性反馈记录和传染病登记本等记录;开展对医务人员、新进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异常信息报告、常见(新发)传染病诊断标准、传染病信息安全管理等培训。针对重点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镇(街道)卫生院配合疾控部门做好辖区内重点传染病个案报告、管理及随访工作,具体包括:病例报告与管理、密切接触者管理、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健康宣教及其落实其他防控措施等方面。通过本次业务指导,进一步规范了澄江市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基本信息报告管理工作,通过正常的网络报告,及时发现和控制澄江市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收集分析辖区内传染病的发病情况,为政府部门制定有效的疾病预防控制方案提供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