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县开展2022年四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
为进一步推进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效落实,景东县于2023年1月30日-2月5日开展全县202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2类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本次绩效评价由县卫健局统一组织,抽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县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3个督导组,覆盖全县13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2个村;本次着重评价服务真实性、居民感受度和项目实施效果,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核实等形式,对任务完成数量真实性、居民满意度和知晓率进行评价。评价工作结束后,督导组将归类梳理存在的问题,督促各乡镇卫生院进行整改,以促进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更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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