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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工作
11 2021-03
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伦理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一季度科研项目伦理审查会
为保护科学研究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保证科学研究符合科学和伦理要求,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知精神,对涉及科研伦理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照相关科学部的要求上传相应附件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为顺利完成中心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任务,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学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于2021年3月9日召开科研项目伦理审查会,对今年第一季度受理的8项科研项目通过会议审查的方式按程序进行伦理审查,对科学研究项目的科学性、伦理合理性进行审查,确保受试者的尊严、安全和权益得到保护,促进科学研究达到科学和伦理的标准,增强受试者的信任和支持。会上项目负责人对伦理审查材料相关内容进行汇报和陈述,经专家质询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最后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对项目进行终审。根据专家的意见,受理的8个项目按专家意见修改后全部通过伦理审查。经过努力,中心伦理审查工作质量不断提高,得到了与会专家的好评。
24 2020-11
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项省卫生健康委内设研究机构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受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委托,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教部于2020年11月16日-18日,历经3天组织了5场结题验收工作会,对省卫生健康委内设研究机构2016、2017年立项的20个项目(艾滋病研究所8项、肠道病毒研究中心4项、结核病研究中心2项、麻风病研究中心3项、食品安全与营养研究中心3项)组织了结题验收。本次会议5个内设研究机构共聘请外部专家25人(次),负责验收工作的各项议程。根据验收程序:专家组听取了项目负责人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综合验收材料和项目汇报情况,通过质询与讨论,专家组认为20个项目结题资料完整、可信、完成了计划任务书规定的各项任务,符合验收要求,一致同意所有项目通过验收。在验收过程中,专家组对项目研究工作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科教部将与相关部门一道,继续促进课题研究的完善和改进,加强跟进项目研究后期的管理工作。
28 2020-09
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度获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近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第二批)通告(国科金发计〔2020〕77号)公布,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获3项地区科学基金资助,资助总金额:105万元。获资助项目如下:1.MiRNAs对砷甲基化代谢关键酶调控机制及其遗传毒性,项目批准号:82060591,资助金额34万元(文卫华);2云南省边境地区结核分枝杆菌基因多态性与跨境传播研究,项目批准号:82060613,资助金额35万元(许琳);3circETS1/miR-1205/FoxP3通过抑制Treg促进SLE活动性的分子机制研究,项目批准号:82060305,资助金额:36万元(张瑞仙)。向获资助项目组表示祝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支持特定地区的部分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在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培养和扶植该地区的科学技术人员,稳定和凝聚优秀人才,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继续发扬求真务实的科研精神,努力创新,继续推进科研培育计划,加强科研项目推荐管理工作,力争在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类型项目上有所突破。
09 2020-06
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14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全部通过初审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教部认真组织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共申报14个项目,其中申报“新冠肺炎"专项5项;常规申报8项;援鄂人员延期申报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必须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严格的形式审查,今年科教部进一步加强申请书形审力度,出台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2020年)",采取申请者-申请部门-科教部三级联合审查制,层层把关,对申请项目进行严格的形式审查。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公布2020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共接收各类型项目269671项,结果共受理项目申请267534项,不予受理项目达2137项。中心全部项目均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初审,在此表示祝贺。2020年受理项目将进入专家评审程序。科教部将密切关注评审动态,继续做好后续科研服务工作。
16 2020-03
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伦理委员会召开科研项目伦理审查会
为保护科学研究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保证科学研究符合科学和伦理要求,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学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科研项目伦理审查会,对科学研究项目的科学性、伦理合理性进行审查,确保受试者的尊严、安全和权益得到保护,促进科学研究达到科学和伦理的标准,增强受试者的信任和支持。中心伦理委员会对受理的9项科研项目通过会议审查的方式按程序进行伦理审查,会上通过项目负责人对伦理审查材料相关内容进行汇报和陈述,经专家质询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科教部梳理专家意见建议及时反馈项目负责人。最后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对项目进行终审。根据专家的意见,受理的9个项目按专家意见修改后全部通过评审。科教部将按科研项目伦理审查管理相关要求,做好后续科研项目伦理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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