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无烟疾控,营造健康环境
根据《关于做好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在控烟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确保“到2022年底基本实现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党政机关",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文明办、全国爱国卫办及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云南省文明办、云南省爱卫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无烟疾控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云南行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控烟履约、创建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卫生医疗机构,积极营造清洁健康的工作环境,保护职工及群众免受烟草烟雾危害,促进身体健康,发挥卫生部门示范带头作用,澜沧县疾病预防控制心积极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创建无烟科室、办公室等工作,与无烟日活动相结合,开展大众媒体宣传活动,开展控烟能力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戒烟干预和技能。在工作过程中,中心制定、印发创建无烟澜沧县疾控中心实施方案和管理规定,并以书面形式印发各科室并报县卫生健康局备案。多次开展职工控烟知识全员培训、吸烟情况基线调查,并对无烟澜沧县疾控中心环境进行布置。中心所有区域均为禁烟区域,在重点区域张贴、悬挂禁烟标识,在窗口科室摆放控烟宣传资料和戒烟指导手册,供免费取阅,不定期制作创建无烟疾控中心活动宣传专栏,举办控烟知识讲座,提供戒烟咨询服务。严格执行创建无烟疾控中心监督巡查制度,并做好巡查记录。下一步,中心将为早日完成创建活动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法,完善硬件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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