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疾控中心开展2023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构质量评价整改及2024年监测工作方案要求的培训
2024年4月12日,大理州疾控中心开展2023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构质量评价整改及2024年监测工作方案要求的培训。根据《大理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管理制度》要求,结合云疾控中心发云卫食品发〔2024〕31号《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2023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技术机构质量评价结果的通报》的评价结论和建议,州中心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的培训。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2023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构质量评价整改工作要求、2024年大理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解读、省级学校食堂专项监测及国家级学生餐微生物专项监测采样注意事项。培训对象为州中心参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所有人员,培训结束后通过网络答题形式进行测评进行培训效果评价。经过本次培训,参训人员更深刻认识到州中心目前监测工作各环节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熟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制度及工作程序,进一步熟悉了2024年大理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具体要求,规范了省级学校食堂专项监测和国家级学生餐专项监测的采样操作,考核成绩均合格,达到培训目的。下一步工作中,州中心将进一步修订完善《大理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管理制度》,继续完成好监测质量评价整改工作,并按计划完成好今年国家级和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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