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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委员会简介

来源:云南省疾控中心疫苗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时间:2015-03-18   阅读数:28233   编辑:yfyxh



  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是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世界医学会《赫尔辛基宣言》(2013)、国际医学科学组织委员会(cioms)《涉及人类受试者的生物医学研究的国际伦理准则》(2002)、原卫生部《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2007)、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2010)和《疫苗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试行)》(2013)等规定,设立的医学伦理审查机构。

  伦理委员会的宗旨是通过对疫苗临床试验项目的科学性、伦理合理性进行审查,确保受试者的尊严、安全和权益得到保护,促进疫苗临床试验达到科学和伦理的高标准,增强公众对疫苗临床试验的信任和支持。

  伦理委员会已依法在国家及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规定向国家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年度伦理审查工作情况,并接受国家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伦理委员会隶属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伦理委员会设置委员1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伦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办公室主任1名。办公室负责伦理委员会日常行政事务的管理工作。

  伦理委员会办公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东寺街158号;电话:0871-63625815

  电子邮箱:yncdcymll@163.com

  
(作者:疫苗伦理委员会)